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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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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松正待發作,卻聽背後有個尖銳的聲音道:「諸位不必動氣,有什麼話,說明白好了。」 大家猛抬頭,天井裡明晃晃八把鋼刀,簇擁著鐵面孔目裴宣,徐徐走上堂來。裴宣右手擎著軍前執法小旗,左手按著寶劍,眾人一時肅靜。武松把巡夜到此,從頭至尾講了一遍。裴宣對著杯盤和婦女〔贓證在此,寫出法官厲害。〕正色道:「諸位頭領,平時公明哥哥〔口口不離「公明哥哥」,奉若神明歟?視若偶像歟?亦不過如那教徒之稱上帝口頭禪耳。〕如何說來?出兵時候,怎樣告戒的來?武二哥所說如果不錯,諸位也未免太於大意了!」 眾人都望周通,周通只好挺身說道:「是我太大意了,裴兄弟你待怎地?」 裴宣道:「小可一介區區,何敢怎地?只軍法是公明哥哥定的,諸位是服從公明哥哥的。今日的事情,看公明哥哥怎樣就是了。至於這幾位職分低點的,當然在軍法範圍之內,小可是應該管轄的,請跟隨去就是了。」 說著,口中呼哨一聲,階下早湧上好幾個黑衣嘍卒,人人身上一把鐵練,豁喇地把幾個小頭目一套,連鴇兒也一索扣了,轉身便走。周通們待要爭持,見武松滿面殺氣,〔武松滿面殺氣和周通滿面春風,可謂遙遙相對。〕威風凜凜地站在旁面,都不敢動,悄悄散歸營去。 次早裴宣正待區處,恰好李應到來,邀去商量賑濟的事。直到太陽過午,才得回來。看守的嘍囉稟道:「早間周通頭領帶領百十多兵卒,口稱昨晚你們拘得的犯人,是我部下,應該歸我處治。硬闖到軍法監的裡邊,統通帶走,還帶去幾個別案的軍犯。」 裴宣聽罷,還未開言,門外已有喊冤的婦人,號哭進來。問其所以,老婦人道:「我們是在東城開油燭店。前天兒子言語不慎,得罪了周大王,被他打傷;又將媳婦搶去。昨天蒙恩放回,今早周大王又叫幾位將爺們,將小店搗毀一空。兒子、媳婦都被拖去。臨走還說晚間要來放一把火,將這條街燒個盡罄。〔打人家的兒子,擒人家的媳婦,搗毀人家的店,又要放火,這是大王手筆。老婦人語有含蓄,作者曲為寫來,是《春秋》筆法。〕老婦無奈,只好來叩求開恩!」 〔不稱裴宣大王,不以盜視裴宣也。〕 說著,連連碰頭。裴宣只得吩咐小嘍囉帶老婦下去,好生寬慰,等候發落;一面教備馬來見宋江,訴說一番道:「這回事如辦不下來,我們梁山泊忠義的聲名掃地;替天行道的旗幟,也難再豎,只好一切算了。」 宋江沒法,仍是和吳用商量。吳用問裴宣:「意見如何?」 裴宣道:「小可看來,第一,這店主夫婦必須叫他完聚,油燭店必須復業;第二,犯事的人不問是誰部下,都應該叫他交出。至於高位次的頭領,應是公明哥哥內斷於心,小可不便多話。」 〔裴宣宣佈意見,對周通無所表示,足見烏合之眾不足與言法字。〕 正議論,林沖又到。林沖道:「剛才在軍政司,尋裴大哥不見,聽說在此,所以特地趕來。」 吳用忙問:「什麼事?」 〔軍師也忙了。〕 林沖道:「小弟訪聞這兩天城內外,有些小小不安,親身便服去查查看,恰在城門口遇見鄉下捆三個人來,一是地棍,兩是小弟部下。提來訊問,豈知供出多人,各人部下都有,再問他時,他們口口聲聲都道:『自從投歸山寨以來,每到一處,總是大秤分金銀,大碗吃酒肉,就是頭領下的號令,也不曾有過十分頂真。偏這回出兵,恁地嚴緊,連一個取樂的機會都沒路,我們只是落草,又不真替國家出力,難道一個月幾兩銀子就算了!早知如此,別地方落草也好,何必梁山。』」 〔小嘍囉實行縱欲主義,語多憨直,不失可取。〕 林沖又道:「外間還有一種謠言,說日內就要起事,先行燒搶城內幾條大街。小弟覺得事情重大,已將犯人送到軍法監裡。」 說著,袖中將口供和人名單交出。吳用一一看過,便請裴大哥先回軍政司,靜等處置。〔盧俊義要裴宣從軍,其結果如此。〕裴宣去了。吳用教林沖去告訴周通:「事壞了,大家不利,何如趁未曾通天,放明白些。武松那裡也知會一句,凡事只八分為是,不要過緊。」 〔此語卻不敢教裴宣聽得。〕 林沖也去了。吳用對宋江長歎道:「罷了!罷了!本來忠義是最會磨難人的。誰叫我們被這個忠義套子,如今倒反套住了自己手足!〔的是強盜眼孔。〕我看只好從速退兵罷!不然,早晚有大亂子出,歸根是一敗塗地。」 〔此亦裴宣從軍之結果。〕 宋江也歎息不已。這裡吳用傳呂方、郭盛、楊雄各領兵卒,幫助武松、楊志,日夜巡查,遇有犯令者,格殺勿論。裴宣回去,過了一會,林沖送油燭店主夫婦來到,傳宋公明哥哥將令,給錢十千壓驚。母子夫妻,好生回去營業。〔文筆細膩,無處漏縫。〕別事一概不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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