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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行抵閩省詳察臺灣情形妥籌赴援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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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光緒十年十月二十九日) 奏為微臣抵閩,詳察臺灣見在情形,妥籌赴援;恭折仰祈聖鑒事。 竊臣於十月十四日行抵延平,暫劄齊隊;業經電請總理衙門代奏在案。二十二日,接奉二十日電旨:「南北洋援台八輪,克民進發」等因,欽此;仰見朝廷垂念海隅至意。見在臣所調江南各營業已取齊,惟江西三營未到。臣于二十四日起程赴福州,二十七日晉省,與將軍、督、撫臣面商進兵事宜,不敢遲回致誤。 惟以臣所聞臺灣近日軍情,證以臺灣道、府及印委各員稟報,則辦理實未盡合,有不敢不陳於聖主之前者。伏查法夷犯台,兵不過四,五千,船不及二十艘;我兵之駐基隆、滬尾者數且盈萬,雖水戰無具,而陸戰則倍之。撫臣劉銘傳系老於軍旅之人,何以一失基隆,遂至困守臺北,日久無所設施?臣接見閩中官紳逐加詢訪,並據臺灣道劉璈鈔呈臺北府知府陳星聚所奉劉銘傳稟批,始知八月十三日基隆之戰,官軍已獲勝仗。因劉銘傳營務處知府李彤恩帶兵駐紮滬尾,平日以提督孫開華諸軍為不能戰,是夕三次飛書告急,堅稱「法人明日來攻滬尾,兵單將弱,萬不可靠」;劉銘傳為其所動,遽拔大隊往援,而基隆遂不可複問。 其實二十日滬尾之捷,仍系孫開華諸營之功;即無大隊往援,亦未必失滬尾也。滬尾距臺北府城僅三十里,如果岌岌可危,地方官有守土之責,其慎重當有過於他人者;而知府陳星聚屢次稟請進攻基隆,劉銘傳竟以無此膽識、無此兵力謝之。獅球嶺為臺北要隘,所有法兵不過三百,曹志忠所部土勇、客軍駐紮水返腳一路者不下八、九營;因劉銘傳有「不許孟浪進兵」之語,即亦不敢仰攻。且聞臺北各營將領及其土著之人,尚有願告奮勇往攻基隆者;劉銘傳始則為李彤恩所誤,繼又坐守臺北不圖進取,皆機宜之坐失者也。 恭繹電旨,劉銘傳仍應激勵兵勇,收復基隆,不得懦怯株守,致敵滋擾等因;仰見聖明洞燭,不稍寬貸。臣思劉銘傳之儒怯株守,或一時任用非人、運籌未協所致。李彤恩不審敵情,虛詞搖惑,基隆久陷,厥惟罪魁;擬請旨將知府李彤恩即行革職,遞解回籍,不准逗留臺灣,以肅軍政。並密敕劉銘傳速督所部克日進兵規複基隆,毋任該夷久於盤踞。 又,法夷自九月初五日封禁全台海口,由南西北東至外國名普安得島麥地方為止。查萬國公法雖有戰國封堵敵國海口之例,然如系不義之戰,諾國例得辨問。公法所載「城池地方被戰者圍困,局外者不得與之貿易」;固也。若臺灣僅失基隆偏隅,且夕可以收復,豈得以圍困論?乃僅以法夷一紙空文,遽准堵禁;在我固多不便,而于各國商務尤有窒礙。據臺灣道劉璈呈請奏諮前來,理合請旨敕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,照會各國駐京公使據理辯論,立開臺灣海口,以保商局,而重邦交。 臣見派已革總兵楊在元密赴廈門一帶確探情形,設法雇船暗渡營勇援台。一俟南洋兵輪赴閩有期,再行調兵分紮馬祖澳、芭蕉山等處,以圖首尾牽制,不任其肆意久據。 至一切應辦事宜,臣既有聞見,尤不敢緘默不言;仍當與將軍臣穆圖善、督臣楊昌浚等妥商籌辦,以維大局。 所有詳察臺灣情形,見籌進兵赴援各緣由,謹繕折由驛馳奏;伏乞皇太后、皇上聖鑒,訓示施行。謹奏。 * 軍機大臣字寄:光緒十年十一月十八日,奉上諭: 「左宗棠奏「詳察臺灣情形妥籌赴援」一折,據稱八月十三日基隆之戰,官軍已獲勝仗。因劉銘傳營務處知府李彤恩駐兵滬尾,以孫開華諸軍為不能戰,三次飛書告急,堅稱滬尾兵單將弱,萬不可靠;劉銘傳為其所動遽拔大隊往援,基隆遂不可複問李彤恩不審敵情,虛詞搖惑;擬請即行革職,遞解回籍,不准逗留臺灣等語。前敵軍情關係極重,必應確切查辦,不得含糊了事。李彤恩所稟劉銘傳各情,人言藉藉;果系因此貽誤,厥咎甚重,非遞籍所能蔽辜。前諭楊嶽斌迅速赴閩援台,即著該前督於到台後詳確查明,據實參奏。李彤恩著即行革職,聽候查辦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。欽此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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