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朱元璋 > 朱元璋文集2 | 上頁 下頁
諭群臣務公去私敕


  朕觀孟子對尚志,所謂志者,謂人處世同民,隨群逐隊,斯常民也,故超出之。所以超出者,去諸不善而行眾所善,然而尚為尋常之善,若于志所由來,必為無上之善,斯乃志之盡矣。所以古重務本而去逐末。漢令商賈技藝不衣錦繡、乘馬,特存斯貴,以重有志君子也。

  朕自即位以來,十有二年,設官分職,各務所司,終未見人,但見身受重名,懷私在職,或忘理眾務,心在貪商,或賄賂公行,不知身名之重,俸祿之優,以致殺身。書不雲乎:「人心惟危,道心惟微。」斯聖人授心法之要,賢人憫愚頑,特紀冊以教後人。至今頑者不行,愚者不悟,雖有聰明者,怠無尚志,泯於崇功廣業,愚頑每被殺身。

  古人之尚志,在務功名,匡君之政,濟人利物,今之人不然,惟在怠尚志,務易利,專速達,此所以人心也,啟之未嘗,善行之必歿身,以其利之易厚,不知害也。

  道之說,日行月紀,終身不忘,兼善之德,務欲超出,建崇功,累廣業,行斯數,事身名世,家厚祿,其德似薄,其達似遲,斯小人之見若是也。昔聖人以為無上之道,故行之。是以孟子專尚志,小人難之。

  今之官吏,有不才者,巧以舞文,奸以弄法,紊亂條章,是致身不名世,家不豐榮,歿身而後已。其立心尚志,有何艱哉!故茲敕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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