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朱元璋 > 朱元璋文集2 | 上頁 下頁 |
諭山東布政使吳印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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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武十年六月二十日,禦史台奏:山東按察司副使張孟兼,言布政司倒換錢鈔事,來雲:以民倒不許軍倒,軍倒不許民倒,若以如此為之,是布政司官有所作為,特與軍民便利。誠可嘉尚。比之其餘布政司官。坐視不問民瘼之艱難,意思如何? 今張孟兼輕薄小人,必是妄自尊大,以致布政司官觀透所以為人,少有笑慢,以致此等小人不顧生死,阻壊公政之事,特來誑聞。今敕禦史虞泰前去,將張孟兼杖訖六十,就鎖項前來,再行問罪。敕到奉行。 又 易雲:「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。」用則「必亂邦也」。朕不聰明,以小人居大位,使當要害,致是小人恃要害,侮君子,害忠良。今觀此徒,誠然有犯古聖人忌避不才之者。洪範亦雲:臣下無有作威作福者。其無知之徒,擅敢大作威福以致滅亡。然自今已後,卿等獨守前誠,為國為民,神天必昭鑒焉。朕更謂卿等言:勿畏強而自弱,勿恃大而眇小。于斯慎守,吉哉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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