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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部尚書誥


  (侍郎同)

  兵始黃帝,列聖繼之,而君軍六,諸侯軍三。軍大將率之,左右副將副之,裨偏二將參贊之,其諸戰將則為隊長之。於是乎張九伐之威,天下定,民樂康。

  然將之職,有警則命行者也。其軍之資給,功過之等第,必有屬焉。故立兵曹以總繁務。所以務者,甲仗精,旗幟明,刃必利。兵行,糧草為之先,橋樑舟車為之堅,前期使道清,傍無斃人,則軍士神清氣爽,勇倍且雄。

  於斯之設,非忠良之士,奚稱此曹之任!若忠良之士,必以軍為國之大事,凡皆有備而無用,然略無因公托私,肥已害民之偽。如他非忠良者,必假軍務為重事,假公營私,一日干犯憲章,伏罪而瞑目,身家及焉。至於軍國之事,非失機則誤矣。故于兵曹之任人,不可不重擇也。若得其人,兵備修明,使天子威加海內,奠安黔黎,必得人而後已。朕今法古,以爾某為兵部某官。

  於戲!識山川之險易,辯地理之邇遐,嚴烽燧之分明,豈不慮危于居安之道哉!爾精勿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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