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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詔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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◇存恤詔 詔曰:曩因天下大亂,死者不可勝數,生者備曆艱辛,已有年矣。朕起布衣,削群雄,定禍亂,改元洪武,今紀七年。但才踈德薄,日夕慮上帝有責,思之再三,惟兵後苦殃者,朕失撫養存恤。蓋軍士為朕開拓疆宇,奮不顧身,歿於戰場,屍不至家,魂無所依。父母年高,妻寡子幼,一旦拋棄,至今不能存活,此朕之過也。民間經兵避難,父南子北,至今不能會聚奉養者有之,或子歿親老而無養,親歿子幼而無依者有之,亦朕之過也。興言至此,實可憫傷。 今詔天下有司,各各具名以言,朕當會居存養,使不失所,所有存恤事宜,條列於後。(云云。) 於戲!君天下者,所以為民。也但君思治而民乖,民欲樂而君昏,臣稀賢而不法,君或儒而臣剛,此古今所難也。所司奉行者,勿以仁為弊,以幹刑憲。故茲詔示,想宜知悉。 ◇命承相大夫詔 朕聞古帝王之治天下,君為元首,臣為股肱,上下相資,同心一德。于斯之時,民安物阜,萬邦來庭,皆由德政所致,非昏君邪臣所能及也。 朕平天下之初,數更輔弼,蓋識見淺薄,仕非其人。前丞相汪廣洋,畏懦迂猾,其於伸冤理枉,略不留意,以致公務失勤,乃黜為嶺南廣省參政,觀其所施,察其自省。今中書久闕丞相,禦史台亦闕大夫,稽古揆今,誠為矌典。特命左丞胡惟庸為中書右丞相,中丞陳甯為右御史大夫。且惟庸與寧自廣洋去後,獨署省台,恊誠匡濟,舉直錯枉,精勤不怠,故任以斯職,播告臣民。 於戲!皇天無私,福善禍淫淫。惟爾二臣,當寅畏天地,恪恭朕命,勿以怠為先,以勤為後,各盡乃心,以臻於治。欽哉,欽哉!故茲詔示,想宜知悉。 ◇免北平夏稅秋糧詔 古今民之休息長養,惟君主之。其于水旱災傷,在有司飛報以聞,君親調之。邇者廣平馳驛來奏,所屬郡邑天久不雨。朕思為民立燕藩,屏中國,保障吾民,命工肇造宮殿,軍民共成。何期有司差役不均,有傷和氣,致令民艱種樹!除將布政使薛祥等見行取問,其北平所屬地方,洪武十二年夏稅秋糧盡行蠲免。 ◇廢丞相大夫罷中書詔 朕膺天命,君主華夷。當即位之初,會集群臣,立綱陳紀,法體漢唐,略加增減,亦參以宋朝之典。所以內置中書都府、禦史台、六部、外列都指揮使司、承宣佈政使司、都轉運鹽使司、提刑按察司及府、州、縣,綱維庶務,以安兆民。 朕嘗發號施令,責任中書,使刑賞務當。不期任非其人,致有丞相汪廣洋、御史大夫陳甯晝夜淫昏,酣歌肆樂,各不率職,坐視廢典,以致丞相胡惟庸構群小夤緣為奸,或枉法以惠罪,或執政以誣賢,因是髮露,人各伏誅。 特詔天下:罷中書廣都府,升六部,使知更官定制,行移各有所歸,庶不紊煩。 於戲!周職六卿,康兆民於宇內;漢命蕭曹肇四百年之洪業。令命五府、六部詳審其事,務稱厥職。故茲詔諭。 ◇免天下秋糧詔 朕荷上天眷佑,山川效靈,祖宗積德,君主華夷,十有三年。倉庫盈,府庫充,皆民之所供。 今民力未蘇,詔告有司:洪武十三年天下秋糧盡行蠲免。其放回事故官員自思,情無實犯,則親自來朝,仍授以職。 於戲!欲消愆而弭禍,非致吾民于仁壽之鄉,將何以答天心之永顧!故茲詔諭,想宜知悉。 ◇諭日本國王詔 曩宋失馭,中土受殃,金元入主,二百餘年,移風易俗,華夏腥膻,凡忠君子,孰不興忿!及元將終,英雄鼎峙,聲教紛然。時朕控弦三十萬,礪刃以觀。未幾,命大將軍律九伐之征,不逾五載,戡定中原。 蠢爾東夷,君臣非道,四擾鄰邦。前年浮辭生釁,今年人來,否真實非。疑其然而往問,果較勝負于必然,實構隙於妄誕。 於戲!渺居滄溟,罔知帝賜奇甸,傲慢不恭,縱民為非,將必殃乎!故茲詔諭,想宜知悉。 ◇免秋糧詔 朕荷天地祖宗護佑,山川百神效靈,在位十有四年。思昔創業之初,軍需甲仗,惟江左五郡之民,其勞甚矣。特以洪武十四年秋糧,太平、應天、鎮江、廣德、甯國五郡,除官田減半徵收,其民田盡行蠲免。 於戲!立法以繩頑,施恩以撫善。斯仿前王之道,非朕已能,故茲詔諭。 ◇平雲南詔 朕荷上天眷佑,海嶽效靈,祖宗積德,自即位以來,十有五載,寰宇全歸於版籍。惟西南諸夷,為雲南梁王所惑,恃其險遠,弗遵聲教。特命征南將軍穎川侯傳友德、副將軍永昌侯藍玉、西平侯沐英,率甲士三十萬,馬、步並進,罪彼不庭。大軍既臨,渠魁盡獲,雲南已平。詔告天下,臣民共知。 於戲!福民永已,聖賢之為。逆天違命,根禍殃民,身家被罪,惟西南諸夷應之。故茲詔諭。 ◇諭雲南詔 曩因元政不綱,豪傑縱橫,朕提師旅,與之並驅,十有二年。然後命征虜大將軍平華夏,諸將四征。五年,中原是平,萬姓甯家,紀年已十五年矣。惟爾烏撒、烏蒙、東川、芒部、建昌等處抗命弗庭。況雲南梁王誘我邊士,因是發征南將軍穎川侯傳友德、副將軍永昌侯藍玉、西平侯沐英率三十萬眾,問爾西南諸夷之罪。 十五年正月初一日,將軍穎川侯等報至,言雲南等處盡行克復。今特遣使齎詔,諭爾雲南烏撒、烏蒙、東川、芒部、大理、建昌、水西、普定等處人民:今後敢有不遵教化者,加兵討平之。所有事宜,開列於後。(云云。) 於戲!春秋之義,罪重者,釋有罪而納逋逃。爾雲南王及諸夷酋長,宜其然乎!故茲詔諭。 ◇免秋夏稅糧詔 嗚呼惟皇上帝眷我生民。自統一以來,雖暫有雨暘之愆,終未凶荒。然朕豈不知江左之民減衣薄食,助我興王,供給浩繁,安無貧窘!特以洪武十五年秋夏稅糧,除官田減半入官,不為常例,民田稅糧盡行蠲免。其江西、浙西雖次第歸附,為首定中原民人,為我供給,越大江,入河、淮,抵北平,而漕河南,其勞甚矣。 邇年以來,江東、浙西、江西及直隸府、州官吏糧長,不行優恤小民,已行問罪;亦以今年秋夏稅糧,除官田減半入官,不為常例,民田稅糧盡行蠲免。所有河南、山東民人淳實,無巧以取愚,無強以淩弱,篤力於田畝。且山東之民,東供遼左,北給北平,惟山東民資皆至焉。北供山西,西入關中、河南,民資歲常助關內之民以供官。斯二布政司民糧,今年秋夏亦盡行免之。 嗚呼!為民上而不為民便,豈有不罰者乎!自今以後,任事官民,毋蹈前非,虐我良民。故茲詔諭。 ◇諭雲南詔 自有元失馭,群雄並起,聲教異為,烝黎各擅,是致廢興疊疊,民不聊生。 朕秣馬厲兵于江左,控弦三十萬以觀諸雄,久之,群雄弗成,乃命征虜大將軍平元都,肅靖華夏,奠安黎庶。 邇年以來,士不彎弧,馬牧平野,農耕有餘,人皆樂福。惟爾西南諸夷,密邇聲教,恃險弗庭,納逋逃匿有罪,坐受四川之任,肆侮中華,凡我朝臣,孰不奮恨!是以特興問罪之師。 今雲南既平,諸夷服從,故詔諭以更生之恩,所有事宜,條列於後。(云云。) 於戲!知天命者福臻,昧天理者禍至,信如四時,速如影響。播告諸夷,想宜知悉。 ◇赦工役囚人詔 奉天承運皇帝制諭爾故違憲章官吏、人民:暴者命禮曹布令於天下,朕仿古制以禮導人,後以律至諸司,是繩不循軌度者,斯乃行刑也。且刑,聖人不得已而用者,為良善弗寧故也。 今朕一寰宇而兆民眾,如爾等官貪吏弊,民縱奸頑,詐良侮愚,若不律以條章,將必仿效者多,則世將何治! 爾諸人所犯,若論以如律,人各盡本犯而後已。奈何工已久矣,構成樓閣以居大覺金仙,塔就而志公之神妥其下,因是將爾等罪無輕重一概宥之! 於戲!君子非善,何以永世!志人非功,何以名書!釋迦志公已逝數千百年,猶能生爾等眾,其善正之道,志者可無覺乎?故茲制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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