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朱彝尊 > 朱彝尊文集4 | 上頁 下頁 |
浙江分地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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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布政使司,初設,所轄九府而已。嘉興、湖州,統於直隸。故《實錄》洪武九年十二月,書直隸湖州、嘉興諸府水災,遣戶部主事趙乾等賑給。十一年五月,敕工部定歲造軍器之數,其書嘉興、湖州,亦冠以「直隸」字。至十四年四月,複置巡檢司,嘉興府一:嘉興縣之杉青閘;湖州府三:烏程縣之後潘,德清縣之下塘、新市。仍以直隸文冠之。宋濂《京畿鄉闈紀錄序》:「洪武辛亥秋八月,洊當鄉貢之期,凡畿內三州十七府之士,皆歡忻相告,裹長而奔走,儀曹具以狀聞。」所十七府者,直隸之府十四,其一廣德,四年以後,始降為州,合嘉興、湖州而共計之也。天臺徐一夔《送趙鄉貢序》:「元置行省於浙,領郡三十二,杭隸焉。今領郡九,杭亦隸焉。」崇德貝瓊《縠江漁者詩序》:「洪武五年秋,校文浙江。太末徐複禮,迫有司命,起與九府之士俱,遂與四十人之選。」鄞人鄭真《跋同年錄》:「洪武壬子秋,浙省承詔旨,合九郡之士試之,得四十名,上諸京師。」又《送何本道還金華序》:「洪武五年,詔命三年迭試,於是浙江所屬九郡,以其名上之行省,而金華何本道與焉。」其九郡者,嘉興湖州不在其內。逮洪武十四年十一月,始以二府改隸浙江。 考清類天文分野之書,於洪武十七年進呈,二府沿革,只書今屬浙江布政司,語焉勿詳,後之人罔聞知,由是柳琰、鄒衡、趙瀛、劉應鈳志《嘉興》,勞鉞、栗祁、張鐸志《湖州》,俱不言分地本末。惟仁和夏時正撰《杭州府志》,獨:「元至正二十六年十一月,皇朝平浙,置浙江等處行中書省,領府九。洪武九年,改為浙江等處承宣佈政使司。十五年,割直隸嘉、湖二府隸浙江,領府十一。」又:「洪武三年,詔開科舉,浙江行省,即杭州府學之西為貢院。合試九府之士,書之特詳。嘉靖中,武進薛應旂修《通志》,自言郡縣誌可採錄者十無一二。顧夏氏之志具在,何漫無考稽。 夫畫野分疆,地志之大綱,乃置而弗書。後之紀方輿者,率本《通志》,則紕繆多矣,作《浙江分地考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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