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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府三皇廟新建財神祠碑


  財神之職,不稽於祀典,其得祠而祀之者,前戶部右侍郎、今山西按察司副使曹公從民志也。古昔盛時,君卿大夫,所以養民,水火金木土谷之時,正德利用厚生之節,修和於上,阜成于下,蓋惟善人是富。又董其不善而勸之以善,故其祝史之文,下有純嘏保艾之辭,上所期於下者,倉箱坻京黍稷稻粱之外,必曰穀我士女,未有以貨寶致祈於神者。迨世既降,先王養民之善政盡失,君卿大夫不能操財用之權,而刀錐子母之利,貪者或以富,善者或以空乏,天下之人,求其故不得,以為必有神焉司之。則財神之祀,民其亦有不得已者與?

  大同之隸山西,在雁門以北,其地沙磧,其泉兼,其山童,其居土屋,其人日再食,無田桑之饒,陶埴之利,又多凶旱水溢之苦,民貧特甚,懼神之不饗於是也。相與率私錢,治其祠于南關之內,三皇廟之旁,僧徒之寮,鐘鼓之樓,無不畢治。工既成,宜敘其本末,公顧予曰:子曷為我記之。

  予惟先王所以教民美報者,山川谷林丘陵,下至坊庸郵表鞻,與夫馬蠶貓虎之屬,苟利於民,有其舉之,莫敢或廢,況夫效財用於天地者哉。若夫生財之道,未有不本乎勤者。故曰民生在勤,勤則不匱;苟至於勤,則室家婦子罔不勤,而財之用舒。苟安於惰,則室家婦子罔不惰,而財之用日以絀。鬼神之依,龜筮之從,在民先定其志而已。往時三之俗,兵師劄癘之後,民之弊攰已極。今年既順成,民樂其業,商旅之往來,各得其所,非神之所綏乎?《洪範》之三曰:農用八政。先之以食貨者,財也。次之以祀者,蓋言報也。然則財神之得祀,又安可誣哉?公曰:善夫!子之言。爰勒于石,諏吉日,拜祠下,作神弦之曲。俾工歌以樂神,曰:

  我牲之陳兮,我醴之將。
  維神司職兮,畢昴之疆。
  黃金為車兮,瑤象為駕。
  風與雲其離合兮,紛總總而來下。
  使爾多財兮,及此下民。
  自今伊始兮,罔或不勤。
  歲功必成兮,昆蟲毋作。
  詔我後之人兮,報祀有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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