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朱熹 > 周易本義 | 上頁 下頁 |
姤卦 |
|
䷫巽下乾上 姤:女壯,勿用取女。姤,古後反。取,七喻反。姤,遇也。決盡則為純乾,四月之卦。至姤然後一陰可見,而為五月之卦。以其本非所望,而卒然值之,如不期而遇者,故為遇。遇已非正,又一陰而遇五陽,則女德不貞而壯之甚也。取以自配,必害乎陽,故其象占如此。 《彖》曰:「姤」,遇也,柔遇剛也。釋卦名。「勿用取女」,不可與長也。釋卦辭。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也。以卦體言。剛遇中正,天下大行也。指九五。姤之時義大矣哉。幾微之際,聖人所謹。 《象》曰:天下有風,姤,後以施命誥四方。 初六,系于金柅,貞吉,有攸往,見凶,羸豕孚蹢躅。柅,乃李反,又女紀反。柅,所以止車,以金為之,其剛可知。一陰始生,靜正則吉,往進則凶。故以二義戒小人,使不害于君子,則有吉而無凶。然其勢不可止也,故以羸豕蹢躅曉君子,使深為之備雲。 《象》曰:「系于金柅」,柔道牽也。牽,進也,以其進,故止之。 九二,包有魚,無咎,不利賓。魚,陰物。二與初遇,為包有魚之象。然制之在己,故猶可以無咎。若不制而使遇於眾,則其為害廣矣。故其象占如此。 《象》曰:「包有魚」,義不及賓也。 九三,臀無膚,其行次且,厲,無大咎。九三過剛不中,下不遇于初,上無應于上,居則不安,行則不進,故其象占如此。然既無所遇,則無陰邪之傷。故雖危厲,而無大咎也。 《象》曰:「其行次且」,行未牽也。 九四,包無魚,起凶。初六正應,已遇於二而不及於己,故其象占如此。 《象》曰:無魚之凶,遠民也。遠,袁萬反。民之去己,猶己遠之。 九五,以杞包瓜,含章,有隕自天。瓜,陰物之在下者,甘美而善潰。杞,高大堅實之木也。五以陽剛中正,主卦於上,而下防始生必潰之陰,其象如此。然陰陽迭勝,時運之常,若能含晦章美,靜以制之,則可以回造化矣。有隕自天,本無而倏有之象也。 《象》曰:九五「含章」,中正也。「有隕自天」,志不捨命也。舍,音捨。 上九,姤其角,吝,無咎。角,剛乎上者也。上九,以剛居上而無位,不得其遇,故其象占與九三類。 《象》曰:「姤其角」,上窮吝也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