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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一


  問:

  春秋威公二年滕子來朝,按滕本稱侯,伊川謂服屬￿楚,故貶稱子。熹按楚是時未與中國通,滕又遠楚,終春秋之世未嘗事楚,但為宋役爾。不知伊川別有何據?又陳蔡諸國後來屬楚者,亦未嘗貶爵也。胡文定以為為朝威而貶之,以討亂賊之黨。此義似勝然。滕自此不復稱侯,至定公之喪來會葬,猶稱子,夫豈以祖世有罪而並貶其子孫乎?然則胡氏之說亦有可疑者。不知當以何說為正?胡氏又謂凡朝威者皆貶,獨紀侯以諮謀齊難而來,志不在於朝威,故再朝皆無貶焉。熹竊以為果如此,則是義理之正可以危急而棄之也。不知春秋之法果如此否?(二年紀侯來朝,左氏作杞字,後有入杞會鄧事。傳皆有說可據。伊川胡氏依公榖作紀字)

  先生曰:

  滕子來朝,考之春秋,夫子凡所書諸侯來朝,皆不與其朝也。胡文定謂春秋之時諸侯之朝,皆無有合于先王之時世朝之禮者,故書皆譏之也。滕本稱侯,威二年來朝,稱子者以討亂賊之党貶,于諸家之說義為精。先儒又以為時王所黜者,胡氏以為,果如此則春秋不作矣。恐先儒之說非來喻以謂自此終春秋之世不復稱侯。豈以祖世有罪而並貶其子孫乎?若如此言大段害理。春秋與人改過遷善,又善善長惡惡短,不應如此,是可疑也。

  某竊以謂從胡之說,於理道為長。觀夫子所書討亂之法甚嚴,滕不以威之不義而朝之,只在於合黨締交,此非正也。既已貶矣,後世子孫碌碌無聞,無以自見於時,又壤地褊小,本一子男之國,宋之盟,左傳有宋人請滕欲以為私屬,則不自強而碌碌于時者久矣。自一貶之後夫子再書,各沿一義而發,遽又以侯稱之,無乃紛紛然淆亂春秋之旨,不明而失其指乎。蓋聖人之心必有其善,然後進之。若無所因,是私意也。豈聖人之心哉。若如此,看似於後世之疑不礙道理為通,又不知如何春秋所以難看者,蓋以常人之心推測聖人。未到聖人灑然處,豈能無失耶?請俟他日反復面難,庶幾或得其旨。

  伊川之說,考之諸處未見。春秋之前服屬￿楚,事蹟更俟尋考。又來喻以謂紀侯來諮謀齊難,志不在於朝威,故再朝無貶,則是義理之正可以危急而棄之,若果如此尤害義理。春秋有誅意之說,紀侯志不在於朝威,則非滕子之類也。列國有急難以義而動,又何貶耶。紀侯來朝,左氏作杞字,後有入杞之事,傳皆有說。胡氏因公榖作紀字。春秋似此類者多。如齊子糾,左傳只雲納糾,伊川乃以二傳為證。又嘗有看春秋之法,雲以傳考經之事蹟,以經別傳之真偽。參考義理之長,求聖人所書之意,庶或得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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