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祈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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祈父〈音甫〉,予王之爪牙〈葉五胡反〉, 胡轉予於恤,靡所止居。 【賦也。祈父,司馬也。職掌封圻之兵甲。故以為號。酒誥曰,圻父薄違是也。予,六軍之士也。或曰,司右虎賁之屬也。爪牙,鳥獸所用以為威者也。恤,憂也。○軍士怨于久役。故呼祈父而告之曰,予乃王之爪牙,汝何轉我於憂恤之地,使我無所止居乎。】 祈父,予王之爪士, 胡轉予於恤,靡所底〈音抵〉止。 【賦也。爪士,爪牙之士也。底,至也。】 祈父,亶不聰, 胡轉予於恤,有母之屍饔。 【賦也。亶,誠。屍,主也。饔,熟食也。言不得奉養,而使母反主勞苦之事也。○東萊呂氏曰,越勾踐伐吳,有父母耆老而無昆弟者,皆遣歸。魏公子無忌救趙,亦令獨子無兄弟者歸養。則古者有親老而無兄弟,其當免征役必有成法。故責司馬之不聰。其意謂,此法人皆聞之。汝獨不聞乎。乃驅吾從戎,使吾親不免薪水之勞也。責司馬者,不敢斥王也。】 祈父,三章,章四句。 序以為,刺宣王之詩。說者又以為,宣王三十九年,戰於千畞。王師敗績于薑氏之戎。故軍士怨而作此詩。 東萊呂氏曰,太子晉諫靈王之詞曰,自我先王厲、宣、幽、平,而貪天禍,至於今未弭。宣王中興之主也。至與幽厲並數之,其詞雖過,觀是詩所刺,則子晉之言,豈無所自歟。但今考之詩文,未有以見其必為宣王耳。下篇仿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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