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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 馮氏本拾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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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春秋》書災異,蓋非偶然。不雲霜隕,而雲隕霜;不雲夷伯之廟震,而雲震夷伯之廟;分明是有意於人也。天人之理,自有相合。人事勝,則天不為災;人事不勝,則天為災。人事常隨天理,天變非應人事。如祈寒暑雨,天之常理,然人氣壯,則不為疾;氣羸弱,則必有疾。非天固欲為害,人事德不勝也。如漢儒之學,皆牽合附會,不可信。 自孔子贊《易》之後,更無人會讀《易》。先儒不見於書者,有則不可知;見於書者,皆未盡。如王輔嗣、韓康伯,只以莊、老解之,是何道理?某于《易傳》,殺曾下工夫。如學者見問,盡有可商量,書則未欲出之也。 今時人看《易》,皆不識得《易》是何物,只就上穿鑿。若念得不熟與,就上添一德亦不覺多,就上減一德亦不覺少。譬如不識此兀子,若減一隻腳亦不知是少,添一隻腳亦不知是多。若識,則自添減不得也。 庶母亦當為主,但不可入廟,子當祀於私室。主之制度則一,蓋有法象,不可增損,增損則不成矣。 「祭如在」,言祭自己祖先。「祭神如神在」,言其他所祭者,如天地山川皆是也。 「非其鬼」,言己不當祭者。既知其非,然且為之,是「無勇」也。無勇雖因上文,然不止於此一事。 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,只剩讀著便自意足,學者須是玩味。若以語言解著,意便不足。某始作此二書文字,既而思之,又似剩。只有些先儒錯會處,卻待與整理過。 某嘗謂世間有三事,工夫一般。國家之祈天永命,道家之長生久視,儒者之入于聖人,理道皆一。 釋氏之學,正似用管窺天,一直便見,道他不是不得,只是卻不見全體。 不信神怪事,亦不得便放猛,須是知道理。若是直放猛,不知道理,撞出來後,如何處置? 《月令》盡是一部好書,未易破他。柳子厚破得他不是。若春行賞,秋行刑,只是舉大綱如此。如雲「湯執中,文王視民如傷,武王不泄邇、不忘遠,」不成聖人各只有一事可稱也?且據一處言之耳。又如「冬日則飲湯,夏日則飲水」,不成冬日不得飲水,夏日不得飲湯也? 四時改火,不得不然。蓋水之為患常少,火之為患常多。龍見而雩可見。寒食禁火,只是將出新火,必盡熄天下之火然後出之也。世間風俗,蓋訛謬之甚耳。四時取火,用木各異,必據時之所宜,不必盡考也。 儒者只合言人事,不合言有數,直到不得已處,然後歸之於命可也。 顏子有不善未嘗不知,知之未嘗複行。如顏子地位,豈有不善?所謂不善者,只是微有差失,才差失便能知之,知之便更不萌作。顏子大率與聖人皆同,只這便有分別。若無則便是聖人。曾子三省,只是緊約束,顏子便能三月之久。到這些地位,工夫尤難,直是峻絕,又大段著力不得。 合葬須以元妃,配享須以宗子之嫡母,此不易之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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