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哀二世賦第十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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哀二世賦者,司馬相如之所作也。相如嘗從上至長楊獵,還過宜春宮。宜春者,本秦離宮,閻樂殺胡亥之地也。相如奏賦以哀二世行失,其詞如此。蓋相如之文,能侈而不能約,能諂而不能諒。其上林、子虛之作,既以誇麗而不得入于楚詞,大人之于遠遊,其漁獵又泰甚,然亦終歸於諛也。特此二篇為有諷諫之意,而此篇所為作者,正當時之商監,尤當傾意極言,以寤主聽,顧乃低佪局促,而不敢盡其詞焉,亦足以知其阿意取容之可賤也。不然,豈其將死而猶以封禪為言哉! 登陂陁之長阪兮,坌入曾宮之嵯峨。 臨曲江之隑州兮,望南山之參差。 岩岩深山之谾谾兮,通穀𧯆乎谽谺。 【陂,普何反。陁,徒何反。坌,普頓、步頓二反,並也。曾,重也。隑,巨依反,曲岸頭也,與碕同。差,葉初歌反。谾谾,音籠,深通貌。𧯆,呼活反。谽,呼含反,大開貌。谺,呼加反,葉音河。】 汨淢靸以永逝兮,注平皋之廣衍。 觀眾樹之蓊薆兮,覽竹林之榛榛。 【汨,於筆反。淢,音域,疾貌。靸,先合反,輕舉意。皋,水邊地也。蓊,烏孔反。薆,音愛,陰蔽貌。榛,側巾反,盛貌,葉韻未詳,恐有棧音。】 束馳土山兮,北揭石瀬。 弭節容與兮,歴吊二世。 持身不謹兮,亡國失勢。 【揭,丘例反,褰衣而涉也。石而淺水曰瀬。】 信讒不寤兮,宗廟滅絕。 烏乎! 操行之不得;墓蕪穢而不修兮,魂亡歸而不食。 【操,七到反。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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