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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蘇水師酌改舊制


  謹將江蘇水師酌改舊制及擬裁官兵開列清單,恭呈御覽。

  計開:

  提督所屬之外海南匯營,原制都司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一人,把總二人,外委二人,共官七員,配兵四百一十四名。

  今擬仍為提督之南匯營添遊擊一員為營官,用廣艇二號,每號正、副哨官各一員,頭號正哨、都司一員,副哨、千總一員,二號正哨、守備一員,副哨、把總一員,配兵各四十名,共兵八十名。再增輪船一號,正哨、都司一員,副哨、守備一員,兵數俟續議。

  照舊制裁去外委二員,其把總一員移于提督右營。其所添之遊擊,擬以福山鎮內河中營遊擊移調。其所添輪船之都司一員,擬以狼山鎮左營都司移調。其所添輪船之守備一員,擬以太湖營守備移調。蘇松鎮所屬之外海中營,原制遊擊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二人,把總四人,外委六人,共官十四員,配兵八百一十名。今擬仍為蘇松鎮之中營,以遊擊為營官,用廣艇二號,每號正、副哨官各一員,頭號正哨、守備一員,副哨、把總一員,二號正哨、千總一員。副哨、把總一員,配兵各四十名,共兵八十名。再增輪船一號,正哨添都司一員,副哨、千總一員,兵數俟續議。

  照舊制裁去外委六員。其把總二員,移于太湖營。其所添輪船之都司,擬以內河京口協左營都司移調。

  蘇松鎮所屬之外海左營,原制遊擊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二人,把總四人,外委五人,共官十三員,配兵八百零一名。今擬仍為蘇松鎮之左營,以遊擊為營官,用廣艇二號,每號正、副哨官各一員,頭號正哨、守備一員,副哨、千總一員,二號正哨添守備一員,副哨千總一員,配兵各四十名,共兵八十名。

  照舊制裁去外委五員,其把總四員移于太湖營,其所添之守備擬以福山鎮內河中營守備移調。

  蘇松鎮所屬之外海吳淞營,原制參將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三人,把總六人,外委七人,共官十八員,配兵一千八十九名。

  查道光二十三年添設福山鎮總兵僅立外海一營,今擬將蘇松鎮之吳淞營改歸福山鎮標下,以參將為營官,用廣艇二號,每號正、副哨官各一員,頭號正哨守備一員,副哨把總一員,二號正哨千總一員,副哨把總一員,配兵各四十名,共兵八十名。再增輪船一號,正哨、都司一員,副哨、千總一員,兵數俟續議。照舊制裁去外委七員。其千總一員移于淞南營,把總四員移于淞北營。其所添輪船之都司,擬以劉河營都司移調。

  蘇松鎮所屬之外海川沙營,原制參將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三人,把總五人,外委七人,共官十七員,配兵一千五十名。

  今擬將蘇松鎮之川沙營改隸福山鎮標下,以參將為營官,用廣艇二號,每號正副、哨官各一員,頭號正哨、守備一員,副哨、千總一員,二號正哨、守備一員,副哨、把總一員,配兵各四十名,共兵八十名。

  照舊制裁去外委七員,千總一員。其千總一員移于太湖營,把總四員移于淞南營。其所添之守備,擬以狼山鎮內河中營守備移調。

  狼山鎮所屬之外海掘港營,原制都司一人,千總一人,把總二人,外委二人,共官六員,配兵二百四十一名。

  今擬仍為狼山鎮之掘港營添遊擊一員為營官,用廣艇二號,每號正、副哨官各一員,頭號正哨、守備一員,副哨把總一員,二號正哨添守備一員,副哨把總一員,配兵各四十名,共兵八十名。再增輪船一號,正哨、都司一員,副哨、千總一員,兵數俟續議。

  照舊制裁去外委二員。其所添之遊擊,擬以狼山鎮內河中營遊擊移調。其所添之守備,擬以狼山鎮內河左營守備一員,蘇松鎮右營守備一員移調。

  以上外海六營,用艇船共十二號,營官六員,正、副哨官共二十四員,兵共四百八十名。輪船四號,正、副哨官共八員。事宜內議定提督及蘇、狼、福三鎮各帶輪船一號,將來或並不分標分營,俟輪船成後,再行續議。

  蘇松鎮所屬之外海右營,原制都司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二人,把總四人,外委五人,共官十三員,配兵八百名。

  今擬仍為蘇松鎮之右營,但改作內洋字樣,添遊擊一員為營官。用八團舢板船十二號,共哨官十二員,內都司一員,千總二員,把總四員,外委五員,每號配兵二十名,共兵二百四十名。

  照舊制裁去守備一員,移于掘港營。其所添之遊擊,擬以內河京口協中營遊擊移調。

  福山鎮所屬之外海左營,原制遊擊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二人,把總四人,外委六人,共官十四員,配兵七百三十三名。

  今擬仍為福山鎮之左營,但改作內洋字樣,以遊擊為營官。用八團舢板船十二號,共哨官十二員,內守備一員,千總二員,把總四員,外委五員,每號配兵二十名,共兵二百四十名。

  照舊制裁去外委一員。

  狼山鎮所屬之外海右營,原制遊擊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二人,把總四人,外委六人,共官十四員,配兵八百三十八名。今擬仍為狼山鎮之右營,但改作內洋字樣,以遊擊為營官。用八團舢板船十二號,共哨官十二員,內守備一員,千總二員,把總四員,外委五員,每號配兵二十名,共兵二百四十名。

  照舊制裁去外委一員。

  狼山鎮所屬新設之通州營、長江水師營,原制議用二十五人之長龍船二號,二十人之督陣大舢板船一號,二十人之大舢板船十號,十四人之舢板船十號,營官遊擊一員,哨官都司二員,守備一員,千總四員,把總六員,外委十員,共官二十四員,配兵四百一十名。

  今擬改用八團舢板船十二號,仍以遊擊為營官,共哨官十二員,內都司二員,守備一員,千總二員,把總三員,外委四員。每號配兵二十名,共兵二百四十名。

  照前制裁去千總二員,把總三員,外委六員。

  狼山鎮所屬新設之海門營,除誤補之十九缺已于事宜單內聲明外,查長江水師營制,原議用二十五人之長龍船二號,二十人之督陣舢板船二號,二十人之大舢板二十號,營官副將一員,哨官都司二員,守備三員,千總十員,把總九員,共官二十五員,配兵四百九十名。

  今擬改用八團舢板船十二號,仍以副將為營官,共哨官十二員。內都司二員,守備一員,千總四員,把總五員。每號配兵二十名,共兵二百四十名。

  照前制裁去守備二員,千總六員,把總四員。

  以上內洋五營,用八團舢板船共六十號,營官五員,哨官共六十員,兵共一千二百名。

  提督所屬之內河右營,原制參將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三人,把總四人,外委七人,共官十六員,配兵七百四十七名。

  今擬改為提標裡河右營,仍以參將為營官,用長江舢板船二十號,共哨官二十員。內守備一員,千總七員,把總九員,外委三員。每號配兵十四名,共兵二百八十名。

  照舊制裁去外委四員,其所添之千總四員,擬以劉河營千總二員、福山鎮內河中營千總二員移調。其所添之把總五員,擬以劉河營把總四員、南匯營把總一員移調。

  提督所屬之太湖左、右兩營,原制副將一人,都司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三人,把總四人,外委四人,共官十四員,配兵七百七十七名。

  查原制,官數、兵數若干屬左營,若干屬右營,無案可稽。今擬仍為提督之太湖左、右兩營,左營以副將為營官,右營即以都司為營官,仍歸副將統轄。每營用長江舢板船各十三號,兼用八團舢板各二號,哨官各十五員。內左營千總三員,右營千總三員,兩營把總各十員,外委各二員。長江舢板每號配兵十四名,八團舢板每號配兵二十名,共兵四百四十四名。

  照舊制裁去守備一員,移于南匯營。其所添之千總三員,擬以川沙營千總一員、狼山鎮中營千總二員移調。其所添之把總十六員,擬以福山鎮中營把總二員、蘇松鎮中營把總二員、左營把總四員,狼山鎮中營、左營把總各四員移調。

  督標所屬之內河京口協中營,原制副將一人,遊擊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一人,把總五人,外委六人,共官十五員,配兵九百三十五名。

  今擬改為淞北營,仍以副將為營官,用長江舢板船十五號,共哨官十五員。內守備一員,千總三員,把總十員,外委一員。每號配兵十四名,共兵二百一十名。

  照舊制裁去外委五員,其遊擊一員移于蘇松鎮右營。其所添之千總二員,擬以狼山鎮左營千總二員移調。其所添之把總五員,擬以吳淞營把總四員,福山鎮中營把總一員移調。

  督標所屬之內河京口協右營,原制遊擊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二人,把總五人,外委六人,共官十五員,配兵八百七十六名。

  今擬改為淞南營,以遊擊為營官。用長江舢板船十五號,共哨官十五員。內守備一員,千總三員,把總十員,外委一員。每號配兵十四名,共兵二百一十名。

  照舊制裁去外委五員,其所添之千總一員,擬以吳淞營千總一員移調。其所添之把總五員,擬以福山鎮中營把總一員,川沙營把總四員移調。

  以上裡河五營,用長江舢板船共七十六號,八團舢板船四號。營官五員,哨官共八十員,兵共一千一百四十四名。

  漕標所屬之內河監城營,原制遊擊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二人,把總四人,外委二人,共官八員,配兵六百九十六名。今擬暫仍其舊。

  漕標所屬之內河東海營,原制都司一人,千總一人,把總二人,外委二人,共官六員,配兵四百五十二名。今擬暫仍其舊。

  督標所屬之內河高資營,改為京口協左營者,原制都司一人,把總一人,外委二人,共官四員,配兵五百八十四名。今擬裁去此營,其都司一員已移調他處,實只裁把總一員外委二員。

  提督所屬之內河劉河營,原制都司一人,千總二人,把總四人,外委四人,共官十一員,配兵六百九十四名。今擬裁去此營,劉河營之汛地即新章淞北營之地也。其都司一員,千總二員,把總四員,已移調他處,實只裁外委四員。

  福山鎮所屬之內河中營,原制遊擊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二人,把總四人,外委六人,共官十四員,配兵七百七十四名。今擬裁去此營,其遊擊一員,守備一員,千總二員,把總四員,已移調他處,實只裁外委六員。

  狼山鎮所屬之內河中營,原制遊擊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二人,把總四人,外委三人,共官十一員,配兵七百三十六名。

  今擬裁去此營,即新設通州營之汛地也。其遊擊一員,守備一員,千總二員,把總四員,已移調他處,實只裁外委三員。

  狼山鎮所屬之內河左營,原制都司一人,守備一人,千總二人,把總四人,外委三人,共官十一員,配兵七百五十名。今擬裁去此營,即新設海門營之汛地也。其都司一員,守備一員,千總二員,把總四員,已移調他處,實只裁外委三員。

  以上擬裁者五營。

  以上江南舊制,見於《中樞政考》者,外海、內河水師二十一營,官二百四十一員,兵一萬四千七百九十七名。除鹽城、東海兩營仍舊外,今改為十四營。存官一百六十二員。實裁去千總一員,把總一員,外委六十三員。存兵二千四百四十名,實裁去一萬一千二百零九名。除官弁隨時補足外,兵則有目前本未招足者,如外海川沙營,原額一千二十三名,現僅招一百名。內河太湖左、右營原額七百六十一名,現僅招七十五名。其餘可以類推。是今之所裁者,皆空缺之兵,非已補之兵也。亦有目前招募將足者,如吳淞營現有兵千餘人,狼山、蘇松兩鎮現各有兵二千餘人;提右營現有兵九百餘人。此項已招之兵,應仿浙江之例分別裁遣,俟接到初次部複,再行續議。至長江新設之通州,海門二營,原制官四十九員,並誤補者凡六十八員,勇丁凡九百名,今仍定為二營,存官二十六員,實裁去四十二員,存兵共五百二十八名,勇丁則全行裁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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