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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明服中帶兵未能終製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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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同治七年八月初六日) 再,臣自咸豐七年二月在營丁父憂回籍,八年六月以浙江軍務緊迫,欽奉諭旨催促赴援,勉循金革無避之義,複出帶兵,守制尚欠一年。雖墨經從戎與接篆居官者有間,而臣丁母憂亦僅五個月即遵旨赴省辦團,並未在家終制。兩次冒禮從公,耿耿此心,如嬰重咎。臣在家時,父母葬地未能詳慎,嗣由臣弟等改卜遷葬,至今已越十年,並未一展謁墓之禮,瞻望松楸,難安夢寐。至臣剿撚無功,本屬疚心之事,而回任以後,又不克勤於其職。從前疆臣有聲于時者,屬員之賢否,公事之源委,無不博諏而默識之,一一了然于心,方足經緯萬端,措置精當。 臣舌蹇心悸之症,迄未痊癒,不能多見僚屬。即接見之時,亦因艱於言語,不能暢論公事,不能殷勤訓勵,暗中多所廢弛。論今日之有負重任,則無以對吾君;論前此之有忝子職,則無以對吾親。凡此愧歉兩端,常恐難言之隱,未能自達於聖主之前。今幸交卸在即,赴闕有期,除俟到京後剴切具奏外,謹先附片陳明,伏乞皇太后、皇上聖鑒訓示。謹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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