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奏稿 | 上頁 下頁 |
陳明請停湖南東征局片 |
|
(同治四年三月十五日) 再,咸豐十年,長沙創立東征局,於本省厘金之外,重抽半厘,本屬商賈積不能平之事。當時冒不韙之名而堅持定義者,黃冕一人之力為多。其局即設于黃冕宅內,是以百口譏議,多方阻撓,且有揚言焚燒黃冕住屋以恐嚇之者。其所以幸而辦成,全賴撫臣駱秉章主持其事。臣於十年四月,忝膺江督之命,進駐祁門,正值蘇、常新陷,全皖糜爛,無片土可以籌餉,甚盼東征局成,借湘餉以剿吳賊。因聞物議紛滋,不敢遽奏。該局于八月辦成,駱秉章於十月赴蜀,臣于臘月底始行具奏。乃湘省商民不怨駱秉章之主持,亦不甚怨臣之妄取,而專歸咎于黃冕之倡議。蓋籌餉本為怨府,籌本省之餉專供越境之軍,尤為各省所無之創舉,眾口鑠金,勢所必然。 同治二年欽奉十月初二日寄諭,以黃冕不符眾論,飭臣隨時秉公查核。臣查黃冕前官江南府縣,並無劣跡。後隨浙江軍營,獲咎甚重,然皆在二三十年以前。近年黃冕大招物議,則惟東征局一事。而其事實大有益於臣處,是以未及複奏,蓋既不敢辨人言之無因,而又不欲東征局之遽罷也。咸豐十一年安慶垂克之際,糧餉罄盡,賴東征局解銀七萬,立慰軍心。厥後進兵雨花臺,孤軍深入,時虞饑潰。臣統軍過多,不能專顧金陵一軍。每當萬分危迫之際,臣弟曾國荃飛書乞餉於東征局,無不立時應付。外間不知者,但覺該局籌餉裕如,實則通省商民之心,以謂金陵早克一日,則此局早停一日,並心壹志以助其成功者,非有餘也,求速停也。 迨至去年六月,金陵幸克,湖南人民舉手相慶,謂今而後,東征事竣,物力可以稍紓矣。臣亦早思力踐初議,業於三年三月十二日先行陳奏一次。迨金陵克後,又於十二月十三日、二十八日兩次具奏,議定今年夏間裁撤東征局,並先期函告楊岳斌、惲世臨、黃冕及湘南各官紳。其湘人來營及公車過此者,均力請早撤此局。臣堅訂而悉許之,湖湘之間,傳播殆遍。 今楊嶽斌請改東征之局專供西征之餉,而張亮基、林鴻年又奏分東征餉項協濟滇、黔,皆蒙皇上允准。臣伏念五年以來,湖南一省獨加半厘,本已偏枯;臣奏停廣東、江西之厘,而於桑梓獨食其言;臣實用湖南各卡之厘,而令黃冕代被其謗,均有甚不安於心者,謹一一縷陳於聖主之前。 俟四月間,臣即專折裁停東征局,務俾湘民同感高厚之恩,而微臣亦稍釋隱微之疚。至於楊岳斌餉項,臣已與之訂定,自五月起,即由金陵協解三萬,適符東征局解臣之數。又加官文、李鴻章、沈葆楨、馬新貽等處協款,甘餉十余萬,不患無著。滇、黔之餉,臣同日另折具奏矣。區區愚忱,伏乞皇太后、皇上聖鑒訓示。謹奏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