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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員辦廣東厘金片


  (同治元年五月初三日)

  再,臣前奏請簡派大員督辦廣東全省厘金,解濟江、浙軍餉。三月二十七日奉寄諭:廣東厘金,現派晏端書督辦。並諭令由海道前往,以期迅速。即著曾國藩遴委賢員,隨同赴粵辦理等因。欽此。

  又三月二十九日奉寄諭:耆齡奏交卸撫篆、調練籌餉一折。該撫遵旨赴閩,亦專為援浙起見。所請抽厘濟餉之處,自應准其試辦。惟同一江、浙軍餉,同一廣東厘捐,而耆齡辦之于始,晏端書籌之於後,一事兩歧,恐有事權不一之患。著晏端書恪遵前旨,迅由海道馳赴廣東,與勞崇光將一切厘金事宜,妥商籌辦。其江、浙、皖省之餉,與耆齡援浙所需,應如何分別籌解及歸併報銷之處,並著與曾國藩、耆齡函商妥議具奏等因。欽此。

  仰蒙皇上俯念餉需緊迫,指示周詳,曷勝欽感。晏端書何日起程赴粵,尚未接其來信。抽厘經始之際,諸事紛繁、必須廉正明幹、熟悉厘務之員,隨同辦理。擬派在籍布政使銜江西即用道黃冕、江西贛南道李瀚章、按察使銜記名道趙煥聯、補用道蔡應嵩即日馳赴韶關,創議規條,部署一切。又派湖南補用知府顏培鼒、前署江西廬陵縣丁日昌、前署江西余幹縣陶慶仍隨同前往,分赴各卡,妥立章程。其廣東官員中,擬派糧儲道蔣志章會商妥辦,虎門同知吳贊城隨同經理。此九人者,類皆才識閎遠,條理精詳。

  總期涓滴歸公,無病于廣東商民,有益於江、浙軍務。其如何分解之處,臣已函商晏端書,應由該副都禦史於抵粵後,會商具奏。謹附片陳明,伏乞皇上聖鑒訓示。謹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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