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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複王慶雲漕督兼巡撫原奏片


  (同治元年五月初三日)

  再,臣承准議政王軍機大臣字寄,同治元年二月二十三日奉上諭:

  「據王慶雲奏,江北地當衝要,現在督撫分駐,鞭長莫及,請就近暫歸漕運總督辦理一折。據稱:自蘇、常失陷,巡撫以下駐紮上海偏隅,與江北各屬道途中梗。而守令之升調,與夫錢谷刑名,仍須稟詳江蘇巡撫核辦,輾轉需時。其公事之棘手,不問可知。曾國藩統領全師,兼顧浙、皖,恐不暇注意地方。都興阿等運籌軍務,于吏治民生,亦無暇講求。守令功過不明,何以整頓地方,保衛完善?現在南糧未能挽運,漕運總督公事無多,請頒給敕書,令其巡撫江甯布政司所屬地方,仍兼辦全漕事務。並于各屬適中之地,設為省會。將江甯藩司暫移江北。兩淮運司兼辦江北刑名、驛傳事件,與漕督、藩司同駐一城。地方公務,均歸漕督辦理,無須複歸江蘇統轄等語。著曾國藩、都興阿體察情形,悉心會議具奏。原折著抄給閱看等因。欽此。

  臣查王慶雲所奏,尚系咸豐十年蘇、常初失時情形。至十一年春間,上海粗定,江北各屬與巡撫衙門文報常通,紀綱漸立。逮安慶克復以後,蘇省官紳紛紛來臣處請兵,設立水驛,專用輪船遞送文書,往返不過旬日。李鴻章抵滬以來,聲息不隔,呼應尤靈。凡總督衙門應辦事件,臣盡可照常管理,未敢將地方公務,概行廢閣。

  臣于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複奏摺內,即建議巡撫宜駐鎮江,欽奉諭旨俞允。嗣因蘇人以重價雇船來迎李鴻章先赴上海,以答輿情。俟料理就緒,即當速移鎮江,以符原議。論江蘇之幅員,蘇州偏于南隅,淮安偏於北隅。惟鎮江居適中之地,而又扼形勝之區,於軍務、地方兩者,俱可攬其全綱。自應仍照舊制,責成新任撫臣李鴻章,統籌兼顧。

  溯查咸豐四年,皖江南北,賊氛中斷。廷臣請設皖南巡撫,部議以窒礙而未行。該尚書王慶雲請改漕督為江北巡撫,另設省會之處,事同一律,應請毋庸置疑。所有遵旨會議緣由,謹會同江甯將軍臣都興阿附片複陳,伏乞皇上聖鑒。謹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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