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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議大禮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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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道光三十年正月二十八日) 奏為遵旨敬謹詳議事。 正月十六日,皇上以大行皇帝朱諭遺命四條內無庸郊配、廟祔二條,令臣工詳議具奏。臣等謹於二十七日集議,諸臣皆以大行皇帝功德懿鑠,郊配既斷不可易,廟祔尤在所必行。直道不泯,此天下之公論也。臣國藩亦欲隨從眾議,退而細思,大行皇帝諄諄誥誡,必有精意存乎其中。臣下鑽仰高深,苟窺見萬分之一,亦當各獻其說,備聖主之博采。 竊以為遺命無庸廟祔一條,考古准今,萬難遵從;無庸郊配一條,則不敢從者有二,不敢違者有三焉。 所謂無庸廟祔一條萬難遵從者,何也?古者祧廟之說,乃為七廟親盡言之。間有親盡而仍不祧者,則必有德之主,世世宗祀,不在七廟之數,若殷之三宗,周之文、武是也。大行皇帝于皇上為禰廟,本非七廟親盡可比;而論功德之彌綸,又當與列祖列宗同為百世不祧之室。豈其弓劍未忘,而蒸嘗遽別,且諸侯大夫尚有廟祭,況以天子之尊,敢廢升祔之典?此其萬難遵從者也。所謂無庸郊配一條有不敢從者二,何也?古聖制禮,亦本事實之既至,而情文因之而生。大行皇帝仁愛之德,同符大造,偶遇偏災,立頒帑項,年年賑貸,薄海含哺,「粒我烝民」,後稷所以配天也。 禦宇三十年,無一日之暇逸,無須臾之不敬,「純亦不已」,文王所以配上帝也。既已具合撰之實,而欲辭升配之文,則普天臣民之心,終覺不安。此其不敢從者一也。曆考列聖升配,惟世祖章皇帝系由禦史周季琬奏請外,此皆繼統之聖人,特旨舉行,良由上孚吳眷下愜民情,毫無疑義也。行之既久,遂為成例。如大行皇帝德盛化神,即使無例可循,臣下猶應奏請,況乎成憲昭昭,曷敢逾越。《傳》曰:「君行意,臣行制。」在大行皇帝自懷謙讓之盛意,在大小臣工宜守國家之舊制。此其不敢從者二也。所謂無庸郊配一條有不敢違者三,何也壇?規模,尺寸有定。 乾隆十四年重加繕修,一磚一石,皆考律呂之正義,按九五之陽數,增之不能,改之不可。七廟配位,各設青幄。當初幄制闊大,乾隆三年量加收改,今則每幄之內,僅容豆籩,七幄之外,幾乏餘地。我大行皇帝慮及億萬年後,或議增廣乎壇璿,或議裁狹乎幄制,故定為限制,以身作則,俾世世可以遵循。今論者或謂西三幄之南,尚可添置一案。暫為目前之計,不必久遠之圖。豈知人異世而同心,事相沿而愈久,今日所不敢言者,亦萬世臣子所不敢言者也;今日所不忍言者,亦萬世臣子所不忍言者也。經此次朱諭之嚴切,盈廷之集議,尚不肯裁決遵行,則後之人,又孰肯冒天下之不韙乎?將來必至修改基址,輕變舊章。此其不敢違者一也。 古來祀典,興廢不常,或無其祭而舉之,或有其禮而罷之,史冊所書,不一而足。唐垂拱年間郊祀,以高祖、太宗、高宗並配,後開元十一年,從張說議,罷太宗、高宗配位。宋景祐年間郊祀,以藝祖、太宗、真宗並配。後嘉祐七年,從楊畋議,罷太宗、真宗配位。我朝順治十七年,合祀天地、日月、星辰、山川於大享殿,奉太祖、太宗以配。厥後亦罷其禮。祀典改議,乃古今所常有。我大行皇帝慮億萬年後,愚儒無知,或有援唐宋罷祀之例妄行陳奏者,不可不預為之防,故朱諭有曰:非天子不議禮。以為一經斷定,則巍然七幄,與天長存。後世增配之議尚且不許,罷祀之議更何自而興?所以禁後世者愈嚴,則所以尊列祖者愈久。此其計慮之周,非三代制禮之聖人而能如是乎?大行皇帝以制禮之聖人自居,臣下何敢以尋常之識淺為窺測,有尊崇之虛文,無謀事之遠慮。此其不敢違者二也。 我朝以孝治天下,而遺命在所尤重。康熙二十六年孝莊文皇后遺命雲:「願於遵化州孝陵近地擇吉安厝。」當時臣工皆謂:「遵化去太宗昭陵千有餘裡,不合祔葬之例。」我聖祖仁皇帝不敢違遺命,而又不敢違成例,故於孝陵旁近建暫安奉殿,三十餘年未敢競安地宮,至雍正初始敬謹蕆事。嘉慶四年高宗純皇帝遺命雲:「廟號無庸稱祖。」我仁宗睿皇帝謹遵遺命,故雖乾隆中之豐功大烈,而廟號未得祖稱,載在《會典》,先後同揆矣。此次大行皇帝遺命,惟第一條森嚴可畏,若不遵行,則與我朝家法不符,且朱諭反復申明,無非自處於卑屈,而處列祖于崇高。此乃大孝大讓,亙古之盛德也。與其以尊崇之微忱屬之臣子,孰若以莫大之盛德歸之君父?此其不敢違者三也。 臣竊計皇上仁孝之心,兩者均有所歉。然不奉升配,僅有典禮未備之歉,遽奉升配,既有違命之歉,又有將來之慮,是多一歉也。一經大智之權衡,無難立判乎輕重。聖父制禮而聖子行之,必有默契於精微,不待臣僚擬議而後定者。臣職在秩宗,誠恐不詳不慎,皇上他日郊祀之時,上顧成命,下顧萬世,或者怵然難安,則禮臣無所辭其咎。是以專折具奏,干瀆宸嚴,不勝惶悚戰慄之至。謹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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