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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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賢與不肖之等奚判乎?視乎改過之勇怯以為差而已矣。日月有食,星有離次。其在於人,言有尤,行有悔,雖聖者不免。改過什於人者,賢亦什於人;改過伯于人者,賢亦伯于人。尤賢者,尤光明焉,尤不肖者,怙終焉而已。 人之生,氣質不甚相遠也,習而之善,既君子矣。其有過,則其友直諫以匡之。又有友焉,巽言以挽之。退有撻,進有旌,其相率而上達也,奚禦焉?習而之不善,既小人矣。其有過,則多方文之。為之友者,疏之則心非而面諛,戚之則依阿苟同,憚於以正傷恩。其相率而下達也,奚禦焉?茲賢者所以愈賢,而不肖者愈不肖也。 吾之友有某君者,毖餘曰:「子與某相好不終,是子之失德。子盍慎諸?」 又有某君毖餘曰:「聞子之試於有司,則嘗以私幹人,是大不可。」 二子者之言,卒聞之,若不遜於吾志。徐而繹之,彼無求而進逆耳之言,誠敬我也。既又自省:吾之過,其大者視此或倍蓰,而其多或不可枚數。二子者,蓋舉一隅也,人苦不自知耳。先王之道不明,士大夫相與為一切苟且之行,往往陷於大戾,而僚友無出片言相質確者。而其人自視恬然,可幸無過。且以仲尼之賢,猶待學《易》以寡過,而今曰無過,欺人乎?自欺乎?自知有過而因護一時之失,展轉蓋藏,至蹈滔天之奸而不悔,斯則小人之不可近者已!為人友而隱忍和同,長人之惡,是又諧臣媚子之亞也。《書》曰:「有言逆於女心,必求諸道;有言遜於女志,必求諸非道。」 余故筆之於冊以備觀省,且示吾友能為逆心之言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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