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8 | 上頁 下頁
複郭遠堂中丞 同治六年九月初九日


  頃接惠書,渥承垂注。並示大稿各件,一則保全良吏,不為蜚語所傷,一則追錄勞臣,足為任事者勸。持論甚為公允,字句亦極穩愜。劉河保案既經核減,自無冒濫,亦無過優之處,當不至幹部駁。謹將折稿奉繳,均請尊處挈銜具奏。此外尚有松江楊守一案,前奉寄諭,亦應複奏。是否稍緩再複?並乞主稿辦理。

  鹽梟橫行,馬榖山中丞已極言其害。浙省現有炮船巡緝,蘇省更派水師密拿,但能弋獲一二渠魁,則餘黨不禁自散。應請閣下就近與質堂籌商迅辦。前諮調質堂來金陵會看武鄉試,渠頃有牘推辭。國藩以耽閣半個月似尚無礙定例,十月初五開考。請囑令九月杪前來,月半即可歸去。先將會緝之營哨派定,當可期妥善也。蘇省並未成災,而紳民捏報請勘,預為抗欠地步。民氣澆漓,誠如尊慮。應令雨生派員密勘,尤虛者,予以薄懲,庶免紛紛效尤之習。

  此間文闈將次揭曉,武闈正在興辦吃緊之際,而李雨亭左腹股間忽生腫毒,於醫書所謂橫痃者相近,其勢甚重。江藩一席,暫檄杜小舫代辦,俾得趕緊調理,不審能否速痊。

  撚匪游繹徐、海,前敵軍餉甚急,計今年尚短九十萬兩。江蘇向稱財賦之邦,斷不能求助於外省。前雨生在此商及,擬于宜、荊、丹陽、壇、溧五屬開辦畝捐,似昔年安慶辦理抵征之法。于百姓向完丁漕之舊價有減無加,于州縣向辦丁漕之浮費一概裁去,即留此項奏充剿撚緊餉,似亦無損於民,有益於公。特此奉商,如尊意以為可行,即由敝處主稿,會列尊銜具奏,蓋亦萬不得已而出於此,想蒙亮及,立候複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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