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8 | 上頁 下頁 |
複劉子恕太守 同治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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撚蹤過宋,閣下以去位讀禮之身登陴助守,敬佩無量。 八月節後,該逆一過朱仙鎮河防,極力東竄,二十八九、三十等日猛撲運岸之袁家口、開河口等處,幸東軍防守甚嚴,不得搶渡。而敝處已先于聞賊東竄時,即飛檄劉、潘兩軍亟馳攔剿,銘軍繼進。九月初一日該二軍在梁山獲勝,初二至初五在鄆城、菏澤、曹縣、東明迭獲勝仗,一路窮追,該逆又過賈魯河以南。方謂此次西竄必不返顧,索性放之入鄂,一面派兵追剿,一面留兵再辦河防防務,從此或有把握,不料賊至許州等處分為兩股,張逆則由禹州西竄汝、洛,任、賴則由鄢陵東竄曹、考。現派劉、潘、張軍東追,派鮑、劉、楊等西剿,未審能得手否。 路濠一事,獻此策者頗多。然此事若地方各州縣官立意欲行,則無不可,若督撫大吏出一示下一劄,則斷難興辦。何也,州縣與民相近,轄地亦少,心思耳目皆易周到,督撫大吏則不過董率州縣,州縣不能人人皆賢,其不賢者,或懶惰而以不便於民為辭,其害猶淺,或派丁役四出,名為督率興工,實需索擾民,其害更深。大凡出財出力之事,民間願者十之二三,不願者十之六七,故非果得賢令,不敢下通飭之文。從來保甲、社倉及一切勸課農桑、穿井諸政,自大吏諭行,罕見著有成效者。即如豫中王荊公,行保甲於一邑而效,行之天下而不效;任令行路濠於一邑而效,下其法子各屬而不效,其明證也。鄙人入豫剿撚,並無地方督撫之權,故熟聞此策而不肯輕試,惟鑒而亮之。 趙君所作釋文,于小學家從聲得義之說已能貫徹,惟文辭稍失之繁碎,講漢學者多坐此病,能出以簡當為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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