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8 | 上頁 下頁
複許緣仲觀察 同治四年十二月初三日


  金陵捐款,除通、如、泰州、海門、泰興等屬今歲可符原派之數,此外州縣展至來春捐足亦無不可。

  河運、海運之費孰多孰少,本擬諮商各轅,擬俟複諮到曰,酌議具奏。頃接閻中丞諮,知已會同張子青河帥具奏暫停河運,全解折色,想部議亦不能不准。

  七濠口洋商遷移鎮江,已在簰灣挑浚舊河以便停泊。其搬移之費,擬免厘捐一年,約計萬金,為數無幾,盡可允許。新河口停泊鹽船,六濠口以上尚不免風波之險,惟七濠口以下一帶極好泊船。若被洋人占住,則鹽船須在六濠口以上至瓜口等處,既患江深不能下錨,又與小河內之撥船相混,全失鄙人之初意。務望閣下稟商李宮保,速令洋船渡泊南岸,則事事妥善矣。

  尊意欲在西塢開一閘壩,又在江岸起一木馬頭,事屬可行。惟目下新河兩岸之壩、塘江中隔之堤、鹽棧下築之基、東西藏船之塢,工程均十分草減。若再於西邊開閘出江,則一片混淆,全無遮攔。必須將河工、堤工、塢工、棧基工大加修造,不惜重資,乃可議及開閘放江。其木馬頭一事,即日可以修造,但須工堅料實,動作數十百年之計為妙。

  中外交涉事件,總宜堅守條約。條約所無之事,彼亦未便侵我之利權。頃複雨生都轉一函,抄寄台覽。

  此間近狀平善。賊蹤現竄光、固一帶,已令劉省三軍門相機遊擊,開年再令幼泉一軍拔赴河南。鄙人亦擬進駐周家口,就近調度。俟湖團一案辦理就緒,即便啟行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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