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3 | 上頁 下頁 |
複胡宮保 咸豐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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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書後,思太湖之事,竟夕不寐,此事關係極大,茲再將鄙見條陳于左: 一、吾二人所爭者,以弛圍不弛圍為最要。所貴乎合圍者,斷接濟也,絕文報也。吾之濠牆密佈,城賊不便出隊也。前此太湖合圍之時,東北隅鮑、蔣二軍交界之際,尚缺六、七裡,可進接濟,可通文報,可出大隊。西北蔣、唐二軍交界之際,尚缺五、六裡,可進接濟,可通文報,可出大隊。近來寶塔下飛虎二營撤去,缺處更寬矣。於賊毫無所損,徒使官兵營單而勢散,吾故曰實弛圍而名不弛圍,所以不肯從尊說者,此為關鍵。 一、敝軍若進紮太湖,必須國藩親率全軍同去;縱不全去,亦不過留一、二千人在宿松守糧台而已。圍城乃極大極難之事,豈可、掉以輕心!若真正合圍,開掘長濠,賊必致死於我。一援擊退,必再援,再援擊退,必三援。自須通籌始終,求一長策,豈可僥倖于一戰成功,謂援賊既退,城賊亦敗耶?前此武昌之圍、九江之圍、瑞州、吉安之圍,其要在長濠,其妙亦在水師。今太湖一城,我無長濠、水師,而援賊更多,願公勿以其為縣城而忽之!若不求合圍,但求全軍,鮑公移紮西路,敝軍協撥數千人赴太,幫紮幫打,尚是穩著。若一面合圍,一面擊援,終是險著,侍不敢附和。 一、侍若果率全軍赴太湖,則圍城之事,侍主之;擊援之事,多公主之。但鮑鎮一軍,仍須紮城下,只可派六成擊援,不可移紮他處。 以上昨夕所籌,再行詳告。今早請少荃往太湖細看地勢,初二乃可歸來,統容續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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