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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駱龠門中丞 咸豐四年正月初七日


  武昌、漢陽又搬遷大半,該匪又有上竄之意。侍本迫于星火,擬定正月二十八九起行。無論船炮之齊與不齊,勢難再延耳。朱石樵書,言彭澤一帶賊遂記籍編冊,將丁吾之丁,而田吾之田,真堪痛哭。甄師自出省後,遂無來書,不知有信達尊處否。甄師實賢者,又無意氣,乃不見信於人,理不可解。前奉來示,言省局所存之炮,可以撥用百尊,望即飭塔將點出,日內當送湘潭船上操演。如粵炮到六百尊,則此項炮位仍留省城,不輕帶出。侍去年劄塔將查稟,至今尚未稟覆也。

  日內大雨不止,船廠不能興工,焦灼萬狀,不知諸事何以不順若此!假令事事順手,而以侍之毫無閱歷,又忠信不足孚于僚屬,固已知其無能為矣。況又不順若此乎!起行一月,口糧總須八萬金,務求閣下與君兄為我設籌。此間所截各餉及各捐項,可發正月及二月上半月口糧。如本月捐項不踴躍,則二月初間,水陸各勇之糧,尚須由省支取,斯更難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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