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歸有光·陶節婦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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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節婦方氏,昆山人陶子舸之妻。歸陶氏期年,而子舸死。婦悲哀欲自經。或責以姑在,因俯默久之,遂不復言死,而事姑日謹。姑亦寡居,同處一室,夜則同衾而寢,姑、婦相憐甚,然欲死其夫,不能一日忘也。為子舸蔔葬地,名清水灣,術者言其不利。婦曰:「清水名美,何為不可以葬?」時夫弟之西山買石,議獨為子舸穴。婦即自買磚穴其旁。 已而姑病,痢六十餘日,晝夜不去側。時尚秋暑,穢不可,聞,常取中裙、廁窬自浣灑之,家人有顧而吐。婦曰:「果臭耶?吾日在側,誠不自覺。」然聞病人溺臭可得生,因自喜。及姑病日殆,度不可起,先悲哭不食者五日。姑死,含殮畢。先是,子舸兄弟三人,仲弟子舫亦前死,尚有少弟。於是諸婦在喪次,子舫妻言:「姑亡,不知所以為身計。」婦曰:「吾與若,易處耳。獨小嬸共叔主祭,持陶氏門戶,歲月遙遙不可知,此可念也。」因相向悲泣,頃之入室,屑金和水服之,不死。欲投井,井口隘,不能下。夜二鼓,呼小婢隨行,至舍西,紿婢還,自投水。水淺,乍沉乍浮,月明中,婢從草間望見之。既死,家人得其屍,以面沒水,色如生,兩手持茭根,牢甚不可解。 婦年十八嫁子舸,十九喪夫。事姑九年,而與其姑同日死。卒葬之清水灣,在縣南千墩浦上。 贊曰:婦以從夫為義,假令節婦遂從子舸死,而世猶將賢之。獨濡忍以俟其母之終,其誠孝概之于古人,何愧哉!初,婦父玉崗為蘄水令,將之官,時子舸已病,蔔嫁之大吉,遂歸焉。人特以婦為不幸,卒其所成,為門戶之光,豈非所謂吉祥者耶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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