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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文帝·除肉刑詔
蓋聞有虞氏之時,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,而民不犯。何則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?吾甚自愧。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。詩曰「愷悌君子,民之父母」。今人有過,教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憐之。
夫刑至斷支體,刻肌膚,終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肉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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