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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九弟·同治三年三月三十


  沅弟左右:

  張仙舫稟食鹽事並未與弟說及,殊為大謬,當嚴飭。此後凡事當先稟弟處。其人似尚膽小,或不至敢違吾與弟之訓。

  撫恤一局,萬難裁撤,聽弟斟酌。吾因安慶、池州饑民紛紛赴江南大營就食,吾恐此名一播,萬難應付,故勸停也。

  上海撥五十萬至金陵之旨,二十八日續奉廷寄一道,重言以申明之,大約可實至二十四萬。

  湖北發、撚交集,甚為震恐。天氣陰寒,餘深慮別有禍變,但求每月除米以外,湊得十余萬金,俾弟軍、鮑軍不至決裂,竟此一簣之功,然後兄弟熟商引退之法,則大幸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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