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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四弟·同治二年十一月十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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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弟左右: 十一月十一日朱齋三來,接十月初六日一函,俱悉一切。 圍山嘴橋稍嫌用錢太多,南塘竟希公祠宇亦盡可不起。湖南作督撫者,不止我曾姓一家,每代起一祠堂,則別家恐無此例,為我曾姓所創見矣。沅弟有功于國,有功於家,千好萬好;但規模太大,手筆太廓,將來難乎為繼。吾與弟當隨時斟酌,設法裁減。此時竟希公祠宇業將告竣,成事不說,其星岡公祠及溫甫、事恒兩弟之祠,皆可不修,且待過十年之後再看。至囑至囑。 余往年撰聯贈弟,有「儉以養廉,直而能忍」二語。弟之直,人人知之;其能忍,則為阿兄所獨知。弟之廉,人人料之;其不儉,則阿兄所不及料也。以後望弟于儉字加一番工夫,用一番苦心。不特家常用度宜儉,即修造公費,周濟人情,亦須有一儉字意思。總之,愛惜物力,不失寒士之家風而已。莫怕寒村二字,莫怕慳吝二字,莫貪大方二字,莫貪豪爽二字,弟以為然否? 溫弟婦今年四十一歲,茲寄去銀一百、燕菜二匣,以為賀生之禮。其餘寄親族之炭,敬芝圃之對,均交牧雲帶回。此間自蘇州克復,苗沛霖伏誅後,諸事平安,即問近好。 同治二年十一月十四日,安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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