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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四弟·同治二年十月十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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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弟左右: 接弟九月中旬信,俱悉一切。此間近事,自石埭、太平、旌德三城投誠後,又有高淳縣投誠,於十月初二日收復,東壩於初七日克夏,甯國、建平於初六、初九日收復,廣德亦有投誠之信,皖南即可一律肅清。淮上苗逆雖甚猖獗,而附苗諸圩因其派糧派人誅求無厭,紛紛叛苗而助官兵,苗亦必不能成大氣候矣。 近與兒女輩道述家中瑣事,知吾弟辛苦異常,凡關孝友根本之事,弟無不竭力經營。惟各家規模總嫌過於奢華。即如四轎一事,家中坐者太多,聞紀澤亦坐四轎,此斷不可。弟曷不嚴加教責?即弟亦只可偶一坐之,常坐則不可。蔑結轎而遠行,四抬則不可;呢轎而四抬,則不可入縣城、衡城,省城則尤不可。湖南現有總督四人,皆有子弟在家,皆與省城各署來往,未聞有坐四轎。餘昔在省辦團,亦未四抬也。以此一事推之,凡事皆當存一謹慎儉樸之見。 八侄女發嫁,茲寄去奩儀百兩、套料裙料各一件。科三蓋新移居,聞費錢頗多。茲寄去銀百兩,略為飲助。吾恐家中奢靡太慣,享受太過,故不肯多寄錢物回家,弟必久亮之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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