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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四弟·咸豐九年十月初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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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侯四弟左右: 沅弟到營,得聞家事之詳。近日婚嫁兩事皆已完畢,可少休息。 吾於二十八日自黃州歸,接奉寄諭,以湖北大舉征皖,恐其驅賊北竄。吾細察湘勇柔脆,實難北征。一渡淮水,共食麥面,天氣苦寒,必非湘人所能耐。擬于日內複奏,陳明楚軍所以不能北行之故。湖南樊鎮一案,駱中丞奏明湖南歷次保舉,一秉至公,並將全案卷宗封送軍機處。皇上嚴旨詰責,有「屬員慫恿,劣幕要挾」等語,並將原奏及全案發交湖北,原封未動。從此湖南局面,不能無小變矣。 余身體平安,惟目疾久不痊癒,精神意興日臻老態。所差堪自信者,看書看稿猶能精細深入,每日黎明即起,不敢隳祖父之家風,足以告慰! 咸豐九年十月初四日,巴河軍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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