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稟父親·咸豐四年五月二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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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國藩跪稟父親大人萬福金安: 二十日申刻唐四到,奉到手諭,敬悉一切。家中大小平安,鄉間田禾暢茂,甚為忻慰。 賊匪於初六日複竄入嶽州城內,約有二三千人,岳陽城下及南津港船約有數百號。初八九分船竄至西湖,擾安鄉縣。十三日龍陽失守。東而益陽,西而常德,並皆戒嚴。此間調李相堂都司帶楚勇一千,胡永芝帶黔勇六百前往,又調周鳳山帶道州勇一千一百,想二十三四可先後到常。又趙璞山帶新寧勇一千,由寶慶往常德,又有貴州兵一千亦至常德,想可保全。塔智亭於十二日起程至嶽,現尚未到。 男在省修理戰船,已有八分工程。衡州新船及廣西水勇均於本月可到。出月初,即可令不師至西湖剿賊。十八日,城牆上之兵一二千人鬧至中丞署內,因每銀一兩折放錢二千文,系奉戶部諮而兵不肯從,斫柱毀轎,鬧至三堂,實屬可慮。二十日,吳坤修之火器所起火,火藥燒去數千斤,其餘火器全燒,傷人數十,現尚未查清。此事關係最要緊,男之心緒不能順適,然必認真辦理,斷不因此而稍形懈弛。 大人此次下縣,系因公事紳士之請,以後總求不履縣城,男心尤安。尤望不必來省,軍務倥傯之際,免使省中大府多出一番應酬。男亦惟盡心辦理一切,不以牽裾依戀轉增大人慈愛感喟之懷,伏乞大人垂鑒。 余容續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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