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稟父親·咸豐四年三月二十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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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藩跪稟父親大人萬福金安: 二十三日接到十九日慈諭,訓戒軍中要務數條,謹一一稟覆: 一、營中吃飯宜早,此一定不易之理。本朝聖聖相承,神明壽考,即系早起能振刷精神之故。即現在粵匪暴亂,為神人所共怒,而其行軍,亦系四更吃飯,五更起行。男營中起太晏、吃飯太晏,是大壞事。營規振刷不起,即是此咎。自接慈諭後,男每日於放明炮時起來,黎明看各營操演。而吃飯仍晏,實難驟改。當徐徐改作天明吃飯,未知能做得到否。 二、紮營一事,男每苦口教各營官,又下劄教之。言築牆須八尺高,三尺厚;壕溝須八尺寬,六尺深;牆內有內濠一道,牆外有外濠二道或三道;壕內須密釘竹簽云云。各營官總不能遵行。季弟于此等事尤不肯認真。男亦太寬,故各營不甚聽話。嶽州之潰敗,即系因未能紮營之故。嗣後當嚴戒各營也。 三、調軍出戰,不可太散。慈諭所戒,極為詳明。昨在岳州,胡林翼已先至平江,通城屢稟來嶽請兵救援,是以於初五日遣塔、周繼往。其岳州城內王璞山有勇二千四百,朱石樵有六百,男三營有一千七百,以為可保無虞矣,不謂璞山至羊樓司一敗,而初十開仗,僅男三營與朱石樵之六百人,合共不滿二千人,而賊至三萬之多,是以致敗。此後不敢分散,然即合為一氣,而我軍僅五千人,賊尚多至六七倍,擬添募陸勇萬人,乃足以供分佈耳。 四、破賊陣法,平日男訓戒極多,兼畫圖訓諸營官。二月十三日,男親畫賊之蓮花抄尾陣,寄交璞山,璞山並不回信;寄交季弟,季弟回信言賊了無伎倆,並無所謂抄尾陣;寄交楊名聲、鄒壽璋等,回信言當留心。慈訓言當用常山蛇陣法,必須極熟極精之兵勇乃能如此。昨日嶽州之敗,賊並未用抄尾法,交手不過一個時辰,即紛紛奔退。若使賊用抄尾法,則我兵更膽怯矣。若兵勇無膽無藝,任憑好陣法,他也不管,臨陣總是奔回,實可痛恨! 五、拿獲形跡可疑之人,以後必拿辦之,斷不姑息。 以上各條,謹一一稟覆,再求慈訓。 男謹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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