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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諸弟·不和未有不敗者


  〔咸豐四年八月十一日〕

  澄侯、溫甫、子植、季洪四弟足下:

  久未遣人回家,家中自唐二、維五等到後,亦無信來,想平安也。

  余于廿九日自新堤移營,八月初一日至嘉魚縣。初五日自坐小舟至牌洲看閱地勢,初七日即將大營移駐牌洲。水師前營、左營、中營自又七月廿三日駐紮金口。廿七日賊匪水陸上犯,我陸軍未到,水軍兩路堵之,搶賊船二隻,殺賊數十人,得一勝仗。羅山於十八、廿三、廿四、廿六等日得四勝仗。初四發折俱詳敘之,茲付回。

  初三日接上諭廷寄,餘得賞三品頂戴,現具折謝恩,寄諭並折寄回。余居母喪,並未在家守制,清夜自思,局蹐不安。若仗皇上天威,江面漸次肅清,即當奏明回籍,事父祭母,稍盡人子之心。

  諸弟及兒侄輩,務宜體我寸心,于父親飲食起居十分檢點,無稍疏忽,于母親祭品禮儀必潔必誠,于叔父處敬愛兼至,無稍隔閡。兄弟姒娣,總不可有半點不和之氣。凡一家之中,勤敬二字能守得幾分,未有不興;若全無一分,未有不敗。和字能守得幾分,未有不興;不和未有不敗者。諸弟試在鄉間將此三字于族戚人家歷歷驗之,必以吾言為不謬也。

  諸弟不好收拾潔淨,比我尤甚,此是敗家氣象。嗣後務宜細心收拾,即一紙一縷,竹頭木屑,皆宜撿拾伶俐,以為兒侄之榜樣。一代疏懶,二代淫佚,則必有晝睡夜坐,吸食鴉片之漸矣。四弟九弟較勤,六弟季弟較懶,以後勤者愈勤,懶者痛改,莫使子侄學得怠惰樣子,至要至要。子侄除讀書外,教之掃屋、抹桌凳,收糞、鋤草,是極好之事,切不可以為有損架子而不為也。

  前寄來報筍(曝筍)殊不佳,大約以鹽菜蒸幾次,又鹹又苦,將筍味全奪去矣。往年寄京有曝竹,今年寄營有曝鹽菜,此雖小事,亦足見我家婦職之不如老輩也,因便附及,一笑。煩稟堂上大人,余不一一。

  兄國藩手草,八月十一。

  坐小舟至金口看營,船太動搖,故不成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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