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諭紀澤·在京一切皆宜謹慎


  〔咸豐二年九月十八日〕

  字諭紀澤兒:

  予自在太湖縣聞訃後,於二十六日書家信一號,托陳岱雲交安徽提塘寄京;二十七日發二號家信,托常南陔交湖北提塘寄京;二十八日發三號,交丁松亭轉交江西提塘寄京,此三次信皆命家眷趕緊出京之說也。八月十三日在湖北發家信第四號,十四日發第五號,二十六日到家後發家信第六號。此三次信皆言長沙被圍,家眷不必出京之說也。不知皆已收到否?

  余於二十三日到家,家中一切皆清吉,父親大人及叔父母以下皆平安。餘癬疾自到家後日見痊癒。地方團練,我曾家人人皆習武藝,外姓亦多善打者,土匪決可無虞。粵匪之氛雖惡,我境僻處萬山之中,不當孔道,亦斷不受其蹂躪。現奉父親大人之命,於九月十三日權厝先妣於下腰裡屋後山內,俟明年尋有吉地再行改葬。所有出殯之事,一切皆從儉約,惟新做大杠,六十四人舁請,給費錢十余千,蓋鄉間木料甚賤也。請客約百余席,不用海菜,縣城各官一概不請。神主即請父親大人自點。

  丁貴自二十七日已打發他去了,我在家並未帶一個僕人,蓋居鄉即全守鄉間舊樣子,不參半點官宦氣習,丁貴自回益陽,至渠家住數日,仍回湖北為我搬取行李回家,與荊七二人同歸。孫福系山東人,至湖南聲音不通,即命渠由湖北回京,給渠盤纏十六兩,想渠今冬可到京也。

  爾奉爾母及諸弟妹在京,一切皆宜謹慎。目前不必出京,待長沙賊退後餘有信來,再行收拾出京,茲寄去信稿一件,各省應發信單一件,爾可將信稿求袁姻伯或龐師照寫一紙發刻。其各省應發信,仍求袁、毛、黎、黃、王、袁諸老伯妥為寄去。余到家後,諸務叢集,各處不及再寫信,前在湖北所發各處信,想已到矣。

  十三日申刻,母親大人發引,戌刻下窆。十二日早響鼓,巳刻開祭,共祭百餘堂。十三日正酒一百九十席,前後客席甚多。十四日開口,客八人一席,共二百六十余席。諸事辦得整齊。母親即權厝於凹裡層後山內,十九日築墳可畢。現在地方安靜。聞長沙屢獲勝仗,想近日即可解圍,爾等回家,為期亦近矣。

  羅劭農至我家,求我家在京中略為分潤渠兄。我家若有錢,或十兩、或八兩,可略分與芸皋用。不然,恐同縣留京諸人有斷炊之患也。書不能盡,余俟續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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