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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璟神道碑側記


  唐故太尉廣平文貞公宋公神道碑側記

  初公任監察禦史,持服於沙河縣。屬突厥寇趙定州,河朔凶懼,邢州刺史黃文軌投艱於公。公以父母之邦,金革無避。及賊至城下,公為曉陳禍福,共徒有素聞公威名者,乃相率而去之。

  開元末,安西都護趙含章冒於貨賄,多以金帛賂遺朝廷之士,九品以上,悉皆有名。其後節度范陽,事方發覺。有司具以上聞,玄宗切責名品,將加黜削。公一無所受,乃進諫焉,玄宗納之,遂禦花萼樓,一切釋放。舉朝皆謝,公衣冠儼然,獨立不拜。翌日入奏,玄宗謂公曰:「古人以清白遺子孫,乃卿一人而已。」公曰:「含章之賄,偶不至臣門,非不受也。」玄宗深嘉歎之。前碑闕焉,故略述於此。

  公第三子渾之為中丞也,方欲陳乞禦制碑頌,未果而中受譴責。旋閹胡作亂,事竟不成。真卿時忝監察殿中,為中丞屬吏,故公孫儼泣請真卿論撰之。昭義軍節度觀察使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平陽郡王薛公曰嵩,以文武忠義之姿,為國保障。上慕公之德業,歎尚無窮;次嘉儼之懇誠,崇豎莫致。乃命屯田郎中權邢州刺史封演,購他山之石,曳以百牛;僝刻字之工,成乎半歲。磨礱既畢,建立斯崇,遠近嗟稱,古今榮觀。雖大賢為德,樹善庸限於存亡;而小子何知,附驥托跡於階序。

  真卿刺湖州之日,因成文,請儼刻其側而志之。未及雕鐫,而第六子衡,因謫居沙州,參佐戎幕,河隴失守,介於吐蕃。以功累拜工部郎中兼禦史河西節度行軍司馬,與節度周鼎保守敦煌,僅十餘歲,遂有中丞常侍之拜。恩命未達,而吐蕃圍城,兵盡矢窮,為賊所陷。吐蕃素聞太尉名德,曰:「唐天子我之舅也。衡之父,舅賢相也。落魄如此,豈可留乎?」遂贈以駝馬,送還於朝。

  大曆十二年十一月,以二百騎盡室護歸。士君子偉之,乃古來所無也。上欲特加超獎,且命待制於側門。

  十三年春三月,吏部尚書顏真卿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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