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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浙東論罷進海味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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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東道都圑練觀察處置等使當管明州每年進淡菜一石五鬥、海蚶一石五鬥。 右件海味等,起自元和四年,每年每色令進五鬥。至元和九年,因一縣令獻表上論,准詔停進,仍令所在勒回人夫,當處放散。至元和十五年,伏奉聖旨,卻令供進,至今每年每色各進一石五鬥。臣昨之任,行至泗州,已見排比遞夫。及到鎮詢問,至十一月二十日方合起進。每十裡置遞夫二十四人。明州去京四千餘裡,約計排夫九千六百餘人。假如州縣只先期十日追集,猶計用夫九萬六千余人,方得前件海味到京。 臣伏見元和十四年,先皇帝特詔荊南,令貢荔枝。陛下即位後,以其遠物勞人,只令一度進送,充獻景靈,自此停進。當時書之史策,以為美談。去年江淮旱儉,陛下又降德音,令有司於旨條之內,減省常貢。斯皆陛下遠法堯舜,近法太宗,減膳恤災,愛人惜費之大德也。況淡菜等,味不登於爼豆,名不載于方書。海物鹹腥,增痰損肺,俗稱「補益」,蓋是方言。每年常役九萬餘人,竊恐有乖陛下罷荔枝、減常貢之盛意。蓋守土之臣,不敢備論之過也。臣別受恩私,合盡愚懇。此事又是臣當道所進,不敢不言。如蒙聖慈特賜允許,伏乞賜臣等手詔勒停,仍乞准元和九年敕旨,宣下度支鹽鐵,所在勒回。實冀海隅蒼生,同沾聖澤。謹錄奏聞,伏候敕旨。 §中書門下牒:牒浙東觀察使,當道每年供進淡菜一石五鬥,海蚶一石五鬥。 §牒:奉敕:「如聞浙東所進淡菜、海蚶等,道途稍遠,勞役至多。起今已後,並宜停進。其今年合進者,如已發在路,亦宜所在勒回。」牒至,准敕故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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