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隨園詩話 > 補遺卷三 | 上頁 下頁
二八


  海虞女子吳靜定生氏,嫁項生肇基而寡。婦扃戶自經,姑救之曰;「我在,汝不得死。」婦泣而志之。越二年,姑亡,婦又自經,叔母救之曰:「姑與夫未葬,汝不得死。」婦乃複生。遂析家財為三,分其叔、季,葬舅姑與夫,而不食死,年二十六。婦生時,好觀《綱鑒》。吳竹橋太史為之立傳,錄其噬詠史》雲:「不學何須詆霍光,托孤寄命報先王。匡、張、孔、馬多經術,青史於今若個芳?」「更有名儒莽大夫,紫陽書法勝南、狐。當,年奇字人爭問:曾識『綱常』二字無?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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