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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德秀墓表


  禦史孫公墓表

  正大中,內帑被盜,所失皆慈聖宮珠具,上怒甚,公時為監察禦史,被詔按其事,而無跡可尋。法官讞疑,欲棄守者市,公執奏緩之,會赦得原。汴民李氏女有姿色,已許嫁矣,首相白撒之侄恃勢奪婚,且欲以為妾。夫家訴於官,官畏徇不為理,遂訴於公。公為奏聞,詔還已許。八年,親享太廟,郕國夫人溫敦氏過廟門而不偃蓋,公劾奏以為失臣妾禮,上不忍加姨母罪,敕有司杖禦者百,仍罰俸以愧之。舊制,承天門非犒軍不登。一日,上無故登焉,公奏:「人主不可示民不信」,上即日為公犒軍。庚寅、辛卯以來,雖軍出屢勝,而亡征已具。危急存亡之際,大夫士以自保為幸,或高蹈遠引,脫屣世務;或酣歌縱酒,苟延歲月。公獨正色立朝,耿耿自信,言事數十條,藹然有承平之風。《詩》所謂「風雨如晦,雞鳴不已」者,唯公有焉。

  公諱德秀,字伯華,其先涇州長武人。大父皋,遭靖康之亂,流寓太原之文水,因家焉。父稟,資稟淳直,樂於為善,時與羽人禪客游,尤喜賙恤貧乏,或養之終其身,且葬祭之。用公貴,贈朝列大夫。有子五人,公其長也。幼穎悟,有學性。及長,遊太學,有聲場屋間。至甯元年,以三赴廷試,試補禦史掾。興定六年,中開封府解試,魁台掾。考成,升尚書省掾。數月,以母樂安縣太君成氏春秋高,乞歸侍。俄辟權國史院編修官。元光初,以選充豐備倉監支納官。正大元年,擢詞賦進士第,授奉直大夫。三年,辟京兆雲陽令。行省以長安劇邑,而令非其人,用便宜以公易之。雲陽之人相率請留,詞旨懇切,宰相不能奪,還公雲陽。六年,權行省左右司員外郎。七年,拜監察禦史。終更授太府監丞,遙領同知鎮南軍節度使事。

  壬辰之變,微服出汴京,客居大名,鬱鬱不樂,竟以成疾。以明年冬十有二月朔,春秋五十,終於寓居,權葬某所。娶要氏,吉州倅伯升之女弟,封樂安郡君。子男三人:長頤,次觀,次孚,皆習儒業。女二人:長適祭酒吉州馮內翰子駿之子亨,次適進士太原王楫。孫男五人:崇仁、崇義、崇禮、崇智、崇信,皆習儒業。女孫五人,尚幼。

  公美鬚眉,容服甚都,家居整肅,遇物以誠,臨官事官有法,絲發不少徇。其憂國愛君,出於天性。惜其遭罹季末,抱利器而無所試,見於行事者止此而已。季子孚以王內翰百一所撰家傳來乞銘。僕於公為鄉人,敢用所以知公者為之銘,以致懷賢之思。其銘曰:

  和臣不忠,忠臣不和。碑石有銘,百世不磨。
  公起太原,儒素為家。以貌言而觀,蔔其柔嘉。
  怫然聞義而起,勇莫我加。創罷我扶,剛癉我訶。
  不量寸鐵之微,訴九閽而磔妖蟆。
  白筆風生,朝著無嘩。
  宗周不綱,蕩而頹波,亦有不二心之臣。
  哀喪亂之弘多,幸大福之可再,憤卻曰而麾戈。
  念君平生,慨然長嗟。委蛇委蛇,豸冠峨峨。
  蓬蒿一丘,窘此澗阿。
  天之廢商久矣,公其如命何,公其如命何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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