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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叔墓銘


  河間許古道真,以直諫見稱德陵朝。正大初,詣闕拜章言:「八座率非其材,省寺小臣有可任宰相者,不大升黜之,則無以致中興。」章奏,詔道真赴都堂,問孰可為相,道真以尚書省令史商衡對。當是時,上新即大位,經略四方,思所以弘濟艱難者為甚力。道真已得請居伊川,即命驛召之,落致仕,複右司諫。天下想望風采,道真亦慷慨願以人所不敢言者為天子言之。及論天下事,乃首以公為可相,則公之材為可知矣。

  公字平叔,商氏,系出陳,繼遷鄆。七世祖南華府君諱懷欽,官于曹,遂占籍焉。曾祖諱岡,以武弁入官。宋末奏補從事,換忠勇校尉。祖諱駒,兩廷試,教授鄉里。考諱錫,用公貴,及封朝請大夫。妣王氏,濮陽縣太君。公,朝請君之長子也。初從鄉先生李昉方平學,貧無以為資。方平愛其才,每賙恤之,使得卒業。年二十五,登崇慶二年詞賦進士第,釋褐洛交簿。以廉能換郿縣,尋辟威戎令。時歲饑,民無所於糴,公白之行台,得開倉賑貸,賴以全活者甚眾,縣民為之立祠。再辟原武令,以例罷。入為尚書省令史,曆糧草邊關知管差除三房。考再滿,授戶部主事。兩月,擢監察禦史,又充右司都事。於是朝廷知公,蓋將大用矣。

  改同知河平軍節度使事,不赴,奏充樞密院經歷官,遙領昌武軍同知節度使事。丞相莘公領陝西行台,奏公偕行,充左右司員外郎。密院表留,有旨:「行臺地重,急於用人,可從丞相奏。」自是台事一決於公矣。明年召還,行台再上奏留之。又明年,丁內艱,乃得還,時正大八年也。十月,起服中,充秦藍總帥府經歷官。正月,河潼失守,召主帥入援。二月九日,軍至陝,將由間道之商州。十一日,抵盧氏山,與北軍遇,相拒大雪中,士卒饑不能戰,是夜遂潰。公為北軍所得,欲降之,令去巾,不從,將害公。有止之者曰:「此忠孝人也,姑留之。」其夜,公解佩刀自剄,時年四十六。積官至少中大夫,濮陽縣伯,食邑七百戶,賜紫金魚袋。

  初娶鄧氏,再娶鄭氏,並封濮陽縣君。子男二人:長曰挺,次曰隴安。女一人,適泗州司候安邑劉懋。

  公事長上以禮,接下以誠,與人交,有終始,家居亦未嘗有慍容。性嗜學,藏書數千卷,古今金石遺文人所不能致者,往往有之。南渡以來,士大夫以救世之學自名,高者闊略而無統紀,下者或屑屑于簿書米鹽之間,公資雅重,遇事不碌碌,人所不能措手,率優為之,苟可以利物,則死生禍福不復計。平居以大事自任,而人亦以大任期之。至今評者以公用違其長,使之卒然就一死,為世所惜也。孤子挺等以某年月日,奉公衣冠葬于某原。好問辱公知為厚,敢述梗概而為之銘,以寄招魂之詞。詞曰:

  唐虞之世麟鳳遊,出非其時聖為憂。
  黃琮禮天帝所休,毀之櫝中孰汝仇。
  海內茂異君上流,坐之廟堂眾職修。
  天路阻長往莫由,維兕有角不我投。

  人以死諱我則求,衣冠李衛汙褐裘。
  氣息奄奄藏鬼幽,禽息鳥視天為囚。
  枯龜千年一蜉蝣,畀君完節乃所酬。
  不然報施神其尤,河濟之水無千秋。

  若孫若子公且侯,豆籩奔走物潔羞。
  魂兮歸居安此丘,北陰莽墟不可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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