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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甲魚顧問(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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虎禪師道:「只皮箱不見有何作用,搬演法術的時候,還是放在那僻靜房裡,並不曾拿出來。這次是特地演給我看的,還有一次,是臨時演出來的,也很奇怪。 「這日我正和一個當律師的朋友談話,恰好周仲評來了,那朋友仍繼續談一件案子,談到人證物證上面,周仲評就笑著說道:『當律師的論案情,總離不開人證物證,殊不知人證物證盡多冤枉,哪裡靠得住啊?』那朋友問道:『有人證物證,怎麼冤枉呢?』周仲評道:『人證固然是不難花錢買得來,就是物證,也絕對靠不住。你不信,我立刻可以做一個冤枉物證給你。』看當時還有幾個朋友在座,聽了都高興說道:『請你做一個看看。』周仲評即起身,在房中四處尋找什麼東西的樣子,一眼看見書案上,一張洗皮膚病的單子,拿在手中看了看,遞給那律師道:『這藥單,是已經在藥店裡配了藥的,請你看仔細,是幾味什麼藥?』那律師接在手裡,我也起身湊過去看。 「這藥單共有十味藥,三味一列共三列,餘一味另作一行,又另一行寫了『忌服』兩個字,上面一角,由藥店裡批了價目的碼子,並蓋了圖章。還有在座的幾個朋友,也都走上前來看仔細了,那律師說道:『我已看仔細了。』周仲評即伸手說道:『看仔細了,就請給我。』只見他接了藥單,折疊起來握在左掌心中,我們大家眼睜睜地望著他,不知道他是什麼用意。 「約經過了一分鐘之久,他仍將藥單遞給那律師道:『請再看仔細,有和剛才所看不對的地方沒有?』我再湊過去看時,只見十味藥,只有九味了,另作一行寫的那一味藥,卻變成了『另包』兩個字,而『忌服』兩個字搬移了地方,原是另一行寫的,此時已移到與第一列三味藥並排了。細看藥單的紙,是醫生印了姓名住址在上面的,並不曾更換,也絲毫看不出移改的痕跡。 「大家看了自然都免不了詫異,周仲評笑道:『若拿這藥單並配來的藥,去向那藥店裡論理,問他藥單上分明九味藥,為什麼配出十味來了;藥單上分明寫了另包的,為什麼不另包?那藥店不是有一百張嘴也說不過麼。依法律說起來,這藥單角上有藥店蓋的圖章,難道不能算是物證嗎?』周仲評這麼一來,那律師竟怔住了,半晌沒有話說。至今這移改了的藥單,還在我舍間保存著。」 在下當時在席上,聽虎禪師說得這般鑿鑿有據,不由不相信周仲評果有些道理。不過仍不免懷疑他,何以只對有錢有勢的人賣弄。據他自己說,曾遇異人傳了他的大道,何以修道的人不在山林岩穴中修煉,卻終年風塵僕僕,奔走勢力之門。並且他絕對不解詩文,偏喜向人背誦香奩豔體的詩句,說是自己做的。詩中用了「愛河」兩字,他背誦的時候,恐怕聽的人不懂,一面解說,竟把「愛」字當作動詞,既是修道有得的人,又何以有這般俗不可耐的舉動呢? 〖原載:《紅玫瑰》第2卷39期,1926年8月28日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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