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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星科(2)


  一夜,撫署不戒於火,勢甚盛,署中消防者,不足以滅之;而署外水龍,以門鍵不得入。正苦無可為計,會星科至,立命諸人遠避,比于數步外作勢,奮身觸牆,牆立圮數武。消防者遂得驅水龍,從圮處入焉。

  星科既懲小安子,複救撫署火,勇名震于安慶,提督某公賞其勇,羅致帳下,募健兒五百,使星科授之技。星科授以拳,且及槍、棒,第苦皖中無白蠟筸,以椆木代之,而殊病其脆不勝震,提督公詢白蠟筸實產何所,星科曰:「他所非所知,若故鄉曹、單二邑者,即不可勝用矣!公但賜文一紙,賜假二月,謹當有以報命。」

  提督公許之,為備文治裝。

  星科如曹,蓋已去故鄉十一年矣,曹邑距其居,尚數十里,擬投文後歸家,至曹之日,投止逆旅,適逆旅主為曹之快班,見星科魁碩,眉目間有殺氣,上下審睇不已,星科覺,怒責之曰:「老夫不為盜,若亦非捕,目灼灼奚為者?」

  言畢複以手自指其鼻曰:「若識老夫否?」

  星科之意,自詡其于曹,曾以勇名震一時,曹人識之者眾也,逆旅主人聞語色變,逡巡而退。然館役所以待星科者甚殷,星科殊未措意,解裝畢,正據案獨食,忽見逆旅主人,率差役二三十人,或利刃,或鐵尺,塞門而入,爭呼無令強徒得逸。

  星科謂其意別有在,坐食如故,乃見逆旅主人,偕數壯役,直抵案前曰:「某等夙知君是好漢子,一人做事一人當,決無意貽累他人,然某等為君,已頻受比責矣。今日得君自投,足見君之英勇,亦某等之福也。度君既自投,必不令某等動手,曷即行乎?至彼自當奉君以飽餐也。」

  星科心知其誤識,姑不即白,從容笑曰:「老夫腹餒已久,即天大事,亦當食後方可置議。」

  遂低首食不顧。

  逆旅主人顧謂諸人曰:「強徒不宜好相向,若輩不動,殆欲彼自縛耶。」

  言甫畢,即有舉鐵索系星科頸者,星科若不察,仍自食。二役各舉鐵尺,自後猛擊星科臂,若中絮焉,食猶不輟,掣肘者、曳頸者、撫背者、扼喉者、呼者、叱者、不得近而攘臂叫呶者,已囂然一室矣,然卒不能已星科之食。

  逆旅主人知不可以力致,乃辟易從役,獨屈膝請曰:「某等以君之故,數十人室家,將及百口,悉系囹圄中,而某等之身,尤責比無完膚,君不見憐,某等死無地矣。君何吝此一行,不為某等計哉!」

  星科大笑曰:「汝等欲我何往?」

  逆旅主人對曰:「曹之邑署耳,邑令最愛英雄,如君者,能自白,必無所苦。」

  星科推案而作曰:「行矣,我正須往晤邑令也。」

  逆旅主人複請曰:「情知君不逸,逸亦非某等所能羈縻,然國法不可廢,君英雄,當能以國法為重,非某等敢以縲絏加君也。」

  星科亦笑頷之。差役遂縶之而行,中途猶慮其逸,近者以刃擬星科前後;遠者扣輪引滿,曹人莫不驚走相告,謂獲巨寇矣。

  須臾抵邑署,逆旅主人疾走入告,邑令遽登坐鞫囚,役輩擁星科上,叱跪對。星科直立大言曰:「治下見父母官,例宜拜,但此非治下拜父母官之所也。解星科不犯法,且奉使而來,邑尊胡以堂見,辱我使命。我離桑梓十餘年,今日始得因公歸省,不審邑尊何相遇之虐也?」

  邑察其語不類,然猶疑其有詐,問逆旅主人曰:「汝識彼果為曹四老虎乎?」

  逆旅主人曰:「三年前曾謀一面,實酷類彼,而彼複屢自稱老虎,確是曹四口吻,即其孔武強力,尤非曹四不可臻,嚴鞫之,當無可支吾。」

  邑令遂拍案向星科曆叱,星科笑曰:「是不難取征也,敝上有文致邑尊,現在館中,宜足實吾言矣。」

  逆旅主人曰:「彼裝已隨至。」

  邑令命星科自取之。星科發袱,以文呈邑令,讀未竟,已汗出如沈,趨下座為解索,執星科手,鞠躬謝曰:「吏役輩冒瀆,兄弟複失察,咎無可辭。」

  言已複鞠躬,吏役皆駭愕,環跪角崩求宥。邑令延星科入內室,反復致不安之意,以四人肩輿,送星科返逆旅,而自策馬從其後,複為代辦白蠟筸千株,發役齎至安慶,所需皆出自邑令。由是曹之人,無長幼男婦,益讋服星科之勇矣。

  向愷然曰:「余初聞解星科事,頗疑其近於滑稽,未敢深信。壬子年遇曹邑周君子謨于日本,複為言之,與茲篇所述,歷歷不一爽,蓋猶有未能盡星科者也。周君為余言時,星科尚未死,年且九十,健步壯者不能及,二鐵彈丸,常不去手,擊飛烏有不中,食猶兼人,唯平生不善騎,上馬輒墮,職是之故,官至守備而止。」

  〖原載:《國技大觀·拳師言行錄》1923年9月3日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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