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王陽明 > 王陽明書信集 | 上頁 下頁
答何子元


  壬申

  來書雲:「《禮曾子問》:『諸侯見天子,入門不得終禮,廢者幾?孔子曰:四。又問:諸侯相見,揖,入門不得終禮,廢者幾?孔子曰:六,而日食存焉。曾子曰:當祭而日食,太廟火,其祭也如之何?孔子曰:接祭而已矣。如牲至,未殺,則廢。』孟春於此有疑焉:天子崩,太廟火,後夫人之喪,雨沾服失容,此事之不可期,或適相值。若日食則可預推也,諸侯行禮,獨不容以少避乎?祭又何必專於是日而匆匆於接祭哉?牲未殺,則祭廢,當殺牲之時,而不知日食之候者,何也?執事幸以見教,千萬千萬!」

  承喻《曾子問》「日食接祭」之說,前此蓋未嘗有疑及此者,足見為學精察,深用嘆服。如某淺昧,何足以辨此!

  古者天子有日官,諸侯有日禦。日官居卿以底日,日禦不失日以授百官之朝,豈有當祭之日而尚未知有日食者?夫子答曾子之問,竊意春秋之時,日官多失其職,固有日食而弗之知者矣。堯命羲和,敬授人時,何重也!仲康之時,去堯未遠,羲和已失其職,迷於天象,至日食罔聞知,故有胤之征。降及商、周,其職益輕。平王東遷,政教號令不及於天下。自是而後,官之失職,又可知矣。《春秋》所書日食三十有六,今以《左傳》考之,其以鼓用牲幣於社及其他變常失禮書者三之一,其以官失其職書者四之二,凡日食而不書朔日者,杜預皆以為官失之,故其必有考也。《經》:「桓公十七年冬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」《傳》曰:「不書日,官失之也。」「僖公十五年夏五月,日有食之。」《傳》曰:「不書朔與日,官失之也。」則《傳》固已言之矣。襄公之二十七年冬十二月乙卯朔,日有食之,而《傳》曰:「辰在申,司曆過也,再失閏矣。」夫推候之繆,至於再失閏,則日食之不知,殆其細者矣。古之祭者,七日戒,三日齋,致其誠敬以交於神明,謂之「當祭而日食」,則固已行禮矣。如是而中輟之,不可也。接者,疾速之義。其儀節固已簡慢,接祭則可兩全而無害矣。況此以天子嘗禘郊社而言,是乃國之大祀。若其他小祭則或自有可廢者,在權其輕重而處之。若祭於太廟,而太廟火,則亦似有不得不廢者。然此皆無明文,竊意其然,不識高明且以為何如也?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