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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愛錄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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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 愛曰:「著述亦有不可缺者,如《春秋》一經,若無《左傳》,恐亦難曉」。 先生曰:「《春秋》必待《傳》而後明,是歇後謎語矣。聖人何苦為此艱深隱晦之詞?《左傳》多是魯史舊文,若《春秋》須此而後明,孔子何必削之?」 愛曰:「伊川亦雲:『《傳》是案,《經》是斷』。如書弒某君,伐某國,若不明其事,恐亦難斷」。先生曰:「伊川此言,恐亦是相沿世儒之說,未得聖人作經之意。如書『弒君』,即弒君便是罪,何必更問其弒君之詳?征伐當自天子出,書『伐國』,即伐國便是罪,何必更問其伐國之詳?聖人述《六經》,只是要正人心,只是要存天理,去人欲。于存天理、去人欲之事,則嘗言之。或因人請問,各隨分量而說,亦不肯多道,恐人專求之言語。故曰『予欲無言』。若是一切縱人欲、滅天理的事,又安肯詳以示人?是長亂導奸也。故孟子雲:『仲尼之門,無道桓、文之事者,是以後世無傳焉』。此便是孔門家法。世儒只講得一個伯者的學問,所以要知得許多陰謀詭計。純是一片功利的心,與聖人作經的意思正相反。如何思量得通?」因歎曰:「此非達天德者,未易與言此也」 又曰:「孔子雲:『吾猶及史之闕文也』。孟子雲:『盡信書,不如無書。吾于《武成》取二三策而已』。孔子刪《書》,于唐、虞、夏四五百年間,不過數篇。豈更無一事?而所述止此,聖人之意可知矣。聖人只是要刪去繁文,後儒卻只要添上」。 十一 愛曰:「聖人作經,只是要去人欲,存天理。如五伯以下事,聖人不欲詳以示人,則誠然矣。至如堯舜以前事,如何略不少見?」 先生曰:「羲、黃之世,其事闊疏,傳之者鮮矣。此亦可以想見。其時全是淳龐樸素,略無文采的氣象,此便是太古之治,非後世可及」。 愛曰:「如《三墳》之類,亦有傳者,孔子何以刪之?」 先生曰:「縱有傳者,亦於世變漸非所宜。風氣益開,文采日勝,至於週末,雖欲變以夏、商之俗,已不可挽。況唐、虞乎?又況羲、黃之世乎?然其治不同,其道則一。孔子于堯、舜則祖述之,于文、武則憲章之。文、武之法,即是堯、舜之道,但因時致治,其設施政令已自不同。即夏、商事業施之于周,已有不合。故『周公思兼三王,其有不合,仰而思之,夜以繼日』,況太古之治,豈複能行?斯固聖人之所可峈也」。 又曰:「專事無為,不能如三王之因時致治,而必欲行以太古之俗,即是佛、老的學術。因時致治,不能如三王之一本於道,而以功利之心行之,即是伯者以下事業。後世儒者許多講來講去,只是講得個伯術」。 又曰:「唐、虞以上之治,後世不可複也,略之可也。三代以下之治,後世不可法也,削之可也。惟三代之治可行。然而世之論三代者,不明其本而徒事其末,則亦不可複矣」。 十二 愛曰:「先儒論《六經》,以《春秋》為史,史專記事,恐與《五經》事體終或稍異」。 先生曰:「以事言謂之史,以道言謂之經。事即道,道即事。《春秋》亦經,《五經》亦史。《易》是包犧氏之史,《書》是堯、舜下史。《禮》、《樂》是三代史。其事同,其道同,安有所謂異?」 又曰:「《五經》亦只是史。史以明善惡、示訓戒。善可為訓者,時存其跡以示法。惡可為戒者,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」。 愛曰:「存其跡以示法,亦是存天理之本然。削其事以杜奸,亦是遏人欲於將萌否?」 先生曰:「聖人作經,固無非是此意,然又不必泥著文句」。 愛又問:「惡可為戒者,存其戒而削其事,以杜奸。何獨於《詩》不刪鄭、衛?先儒謂『惡者可以懲創人之逸志』,然否?」 先生曰:「《詩》非孔門之舊本矣。孔子雲:『放鄭聲,鄭聲淫。』又曰:『惡鄭聲之亂雅樂也。』『鄭衛之音,亡國之音也。』此是孔門家法。孔子所定三百篇,皆所謂雅樂,皆可奏之郊廟,奏之鄉黨,皆所以宣暢和平,涵泳德性,移風易俗,安得有此?是長淫導奸矣。此必秦火之後,世儒附會,以足三百篇之數。蓋淫泆之詞,世俗多所喜傳,如今閭巷皆然。『惡者可以懲創人之逸志』,是求其說而不得,從而為之辭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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