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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皇權的輪子——新官僚機構(2)


  歷史的教訓使朱元璋深切地明白宦官和外戚對於政治的禍害。他以為漢朝唐朝的禍亂都是宦官作的孽。這種人在宮廷裡是少不了的,只能做奴隸使喚,灑掃奔走,人數不可過多,也不可用作耳目心腹;做耳目,耳目壞,做心腹,心腹病。對付的辦法,要使之守法,守法自然不會做壞事;不要讓他們有功勞,一有功勞就難於管束了。立下規矩,凡是內臣都不許讀書識字。又鑄鐵牌立在宮門,上面刻著:「內臣不得干預政事,犯者斬。」又規定內臣不得兼外朝的文武官銜,不許穿外朝官員的服裝;做內廷官不許過四品,每月領一石米,穿衣吃飯官家管。並且,外朝各衙門不許和內官監有公文往來。這幾條規定著、針對著歷史上所會發生的弊端,使內侍名符其實地做宮廷的僕役。〔宋濂《洪武聖政記》,《明史》卷七十四《職官志》。〕

  對外戚干政的對策,是不許後妃干政,洪武元年三月即命儒臣修女誡,纂集古代賢德婦女和後妃的故事,刊刻成書,來教育宮人,要她們學樣。又立下規程,皇后只能管宮中嬪婦的事,宮門之外不得干預。宮人不許和外間通信,犯者處死,以斷絕外朝和內廷的來往以至通信,使之和政治隔離。外朝臣僚命婦按例於每月初一、十五朝見皇后,其他時間,沒有特殊緣由,不許進宮。皇帝不接見外朝命婦,皇族婚姻選配良家子女,有私進女口的不許接受。元璋的母族和妻族都絕後,沒有外家,後代帝王也都遵守祖訓,後妃必選自民家。外戚只是高爵厚祿,做大地主,住大房子,絕對不許預聞政事。〔《明史》卷一〇八《外戚恩澤侯表序》,卷一百十三《後妃列傳序》,卷三〇〇《外戚傳序》。〕在洪武一朝三十多年中,內臣小心守法,宮廷和外朝隔絕,和前代相比,算是家法最嚴的了。

  其次,元代以吏治國,法令極繁冗,檔案堆成山,吏就從中舞弊,無法根究。而且,正因為公文條例過於瑣細,不費一兩年工夫,無從通曉,辦公文辦公事成為專門技術,掌印正官弄不清楚,只好由吏做主張,結果治國治民的都是吏,不是官。小吏們唯利是圖,毫不顧到全盤局面,政治(其實是吏治)自然越鬧越壞。遠在吳元年,朱元璋便已注意到法令和吏治的關係,指令台省官立法要簡要嚴,選用深通法律的學者編定律令。經過縝密的商訂,去繁減重,花了三十年工夫,更改刪定了四五次,編成《大明律》。條例簡于唐律,精神嚴于宋律,是中國法律史上極重要的一部法典。又為簡化公文起見,於洪武十二年立案牘減煩式頒示各衙門,使公文明白好懂,文吏無法舞弊弄權。從此吏員在政治上被斥為雜流,不能做官。官和吏完全分開,官主行政,吏主事務,和元代的情形完全不同了。〔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二十六、卷一百二十六;《明史》卷七十一《選舉志》。〕

  和上述相關的是文章的格式。唐宋以來的政府文字,從上而下的制誥,從下達上的表奏,照習慣是駢驪四六文。儘管有多少人主張復古,提倡改革,所謂古文運動,在民間是成功了,政府卻仍然用老套頭。同一時代用的是兩種文字,廟堂是駢偶文,民間是古文。朱元璋很不以為然,以為古人做文章,講道理,說世務,經典上的話,都明白好懂,像諸葛亮的《出師表》,又何嘗難琢、立意寫文章?可是有感情,有血有肉,到如今讀了還使人感動,懷想他的忠義。近來的文士,文字雖然艱深,用意卻很淺近,即使寫得和司馬相如、揚雄一樣好,別人不懂,又中什麼用?以此他要秘書——翰林——作文字,只要說明白道理,講得通世務就行,不許用浮辭藻飾。〔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三十九。〕

  到洪武六年,又下令禁止對偶四六文辭,選唐柳宗元《代柳公綽謝表》和韓愈《賀雨表》作為箋表法式〔《明太祖實錄》卷八十五。〕。這一改革不但使政府文字簡單、明白,把廟堂和民間打通,現代人寫現代文,就文學的影響說,也可以說很大,韓愈、柳宗元以後,他是提倡古文最有成績的一個人。他自己所作的文章,寫得不好,有時不通順,倒容易懂。信劄多用口語,比文章好得多,想來是受蒙古白話聖旨的影響,也許是沒有念過什麼書,中舊式文體的毒比較輕的緣故吧?

  唐宋兩代還有一樣壞風氣,朝廷任官令發表以後,被任用的官照例要辭官,上辭官表,一辭再辭甚至辭讓到六七次,皇帝也照例拒絕,下詔敦勸,一勸再勸再六次七次勸,到這人上任上謝表才算罷休。辭的不是真辭,勸的也不是真勸,大家肚子裡明白,是在玩文字的把戲,誤時誤事,白費紙墨。朱元璋認為這種做作太無聊,也把它廢止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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