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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 逼上梁山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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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地在撼動,狂風、暴雨、電光、雷聲交織在一起,火藥庫爆炸了。 元至正十一年(公元一三五一年)五月,滿身傷痕血跡的農民群,不約而同地,頭包紅布,作為標識,扛著竹竿鋤頭、長槍板斧,呐喊一聲,殺向吸血的元帝國政府,這就是歷史上的著名事件——紅軍起義。 經過多年的醞釀、組織、教育,犧牲了多少優秀的領導人才,從血泊裡鍛煉出來的堅強的革命細胞,散佈在各個受苦難的區域。大家一條心,推翻這個壞政府;一個目標,趕走害人的韃子。正像放焰火一樣,開頭在東南角射出一支紅色的火箭,炫眼的光芒照耀半天空。信號一發出,西面南面,四面八方都投射出一樣顏色的光,十條、百條、千條,交織在天空,像無數條火龍,夭矯蜿蜒,熱生出光,造成了力量,照得大地一色,黑暗被消滅了,跟著來的是光明世界。 紅軍的隊伍,數不清,說不完。揀重要著名的說吧:東系在潁州(今安徽阜陽)發動的,頭目是杜遵道,奉韓山童的號令,佔領了朱皋,擁有元朝米倉,開倉散米,一下子就團結了幾十萬人,攻下汝甯(今河南汝南)、光州(今河南潢川)、息州(今河南息縣)、信陽(今河南信陽)。西系起於蘄(今湖北蘄春)、黃(今湖北黃岡),由彭瑩玉和尚領導,推徐貞逸(壽輝)做頭目,攻下德安(今湖北安陸)、沔陽(今湖北沔陽)、安陸(今湖北鐘祥)、武昌(今湖北武昌)、江陵(今湖北江陵)、江西(今江西九江南昌一帶)諸郡。起于湘水漢水流域的,推布王三、孟海馬為頭目。布王三的隊伍叫北瑣紅軍,佔領了唐(今河南沘陽)、鄧(今河南鄧縣)、南陽(今河南南陽)、嵩(今河南嵩縣)、汝(今河南臨汝)、河南府(今河南洛陽);孟海馬率領南瑣紅軍,佔領了均(今湖北均縣)、房(今湖北房縣)、襄陽(今湖北襄陽)、荊門(今湖北荊門)、歸峽(今湖北秭歸)。起于豐沛的,是芝麻李的隊伍,控制了徐州(今江蘇銅山)近縣和宿州(今安徽宿州)、五河(今安徽五河)、虹縣(今安徽泗縣)、豐(今江蘇豐縣)、沛(今江蘇沛縣)、靈璧(今安徽靈璧),南邊到安豐(今安徽壽縣)、濠(今安徽鳳陽)、泗(今安徽臨淮)。前後不過幾個月工夫,東西兩系紅軍,東邊從淮水流域,西邊到漢水流域,像腰斬似的把大元帝國攔腰切作兩段。從此南北隔絕,北邊顧不到南邊,南邊的糧食也不能接濟北邊,死是死定了,只等著咽氣。〔權衡《庚申外史》。〕 大元帝國的崩潰,有遠因,也有近因。〔《清華學報》十一卷二期吳晗《元帝國之崩潰與明之建國》。〕 遠因是趙宋三百二十年的統治,相當寬大,拿定養雞吃蛋的主意,對百姓說不上怎樣好法,倒也不到剝盡刮幹的地步。後期的幾個君主雖然孱頭孱腦,好事做不了,無論如何,總安不上「荒淫無道」的罪名。突然被穿羊裘喝酪漿拖小辮子的外族征服了,生活習慣甚至想法都完全不同的新的統治,激起人民反感。尤其蒙古人和色目人〔色目人指蒙古人最初征服的欽察回回、康裡、波斯等民族。在元代其社會地位僅次於蒙古人。〕的殘暴屠殺,動不動就屠城,把一個城子裡的人民,除去工匠以外的壯丁老弱掃數殺光,剩的少女少男,作為俘虜,叫作驅口,就是奴隸,子子孫孫不能翻身。加上姦淫擄掠,無惡不作,種種想像不到的血腥的事實,種下了民族間的深仇大恨。 在這外族統治下的社會組織,是畸形的、不健全的。論文化,蒙古族非常落後、幼稚。論人口,蒙古族統共不過幾十萬人。光憑了優越的武力來統治壓迫被征服的幾千萬人民,由蒙古皇室、貴族、僧侶、官僚、地主、商人所組成的統治集團,和用以維持這政權的大量軍隊,吃的、喝的、穿的、用的一切費用,都由漢人、南人〔元代的漢人指金的國民和高麗契丹女真等民族,南人指宋治下的人民。〕負擔。漢人、南人的生命財產卻沒有保障,隨時會被打、被搶劫、被沒收,甚至被逮捕、被誅殺,無處申冤,也不許申冤。政治地位呢?朝廷和地方機關的長官,必須是蒙古人或者色目人,漢人、南人只能擔任不重要的職務,用人的標準是種族而不是能力和學識。至於被抑勒做驅口的,就更慘了,簡直不被當作人,在主人的心眼中,驅口只是一種活的工具,或者是可以賣錢的牲口。這個統治集團同時也是大地主,土地的來源是搶劫、佔領,說不上買賣,乾脆一句話,沒收。全國最大部分的最好的土地,經由這種方法,轉移到少數的腦滿腸肥的外族人手裡,漢人、南人除了一小部分甘心做順民、做走狗的以外,被迫失去了土地,成為貧農和佃戶。最大規模的商業也被控制在回回人手裡,他們替蒙古貴族經營財產,放高利貸、印子錢,也叫作羊羔兒息〔徐霆《黑韃事略》,柯紹忞《新元史·食貨志·斡脫官錢》。〕,來榨取漢人、南人的血汗。 就連蒙古色目人算在一起,在中國也還是少數民族,有一天被征服的人民組織起來,有了力量,他們就得被清算。加上所做的壞事也實在太多了,明知漢人、南人決不心服,有機會就會反抗、報仇。這一切,蒙古貴族心裡明白、害怕,臉上雖然擺出一副狠相,骨子裡卻正在怕得發抖。怕什麼呢?怕人民有組織,怕人民有團結,一句話害怕人民有力量。 為了鎮壓人民,掐住人民的脖子,元朝政府採取了幾種惡毒的辦法:一種是駐兵,以嫡系的蒙古軍駐防在河洛山東,據全國軍事要害,以漢軍、探馬赤軍〔《元史·兵志》:「蒙古軍皆國人,探馬赤軍則諸部族也。既平中原,發民為卒,是為漢軍。」〕駐防在淮水長江之南,帶著一部新附軍。蒙古軍駐防是帶家眷的,按一定時候換防。總計江南三行省建立了六十三處駐兵區〔《元文類》四十一《經世大典序錄·政典總序》。〕,在必要時就用武力來消滅任何反抗或者不服從的行動。一種是繳械,從元世祖至元十三年(公元一二七六年)征服了南宋的首都臨安時起,就開始收繳民間的武器和馬匹,定下極嚴厲的刑罰,強迫人民交出可以做殺傷用的武器,並且明令禁止漢人、南人、高麗人執弓矢兵仗。以後列朝都三番四覆,重申這辦法。〔《元史》卷一六八《陳天祥傳》《世祖紀》《順帝紀》。〕這樣,一面是全副武裝、威風凜凜、正規編制、千軍萬馬的征服軍。另一面呢?是個別的、窮困的、被包圍的、被作踐的、被剝削的,而且是手無寸鐵的人民。照理,蒙古貴族可以安心了,晚上可以睡得安穩了,但是,決不,他們還是在害怕,害怕人民在暗地裡集會,產生組織,害怕人民的反抗思想,日漸傳播,成為心腹的威脅。於是,另外一套又來了,叫作裡甲。要點:第一是編民戶二十家為一甲,每甲派一個蒙古人做甲主,甲主有充分的權力,隨時偵察甲民活動,除了寫報告以外,有執行之權,他要衣服得給,要飲食得給,要童男呢?送上,要少女呢?趕緊送上,一有不是,立刻有滅門之禍。〔徐大焯《燼餘錄》。〕第二是戒嚴,夜間禁止通行:「一更三點鐘聲絕禁人行,五更三點鐘聲動聽人行。」〔《元典章》五十七《禁夜》。〕在這期間,老百姓被關在房子裡,政府的軍官、軍人和甲主是可以隨便通行,半夜裡也可以進民居訪問以至調查的。第三禁止夜間點燈,在戒嚴期間絕對禁止,禁鐘以前和解嚴以後,也只許小販和儒生點燈。〔《元史·刑法志·禁令》。〕第四禁止集會祠禱,祈賽神社,集場買賣,不管是宗教的迷信的以至商業性的集會,凡是群眾性的,有多人集合在一起的,一概禁止。〔《元史·刑法志·禁令》,《元典章》五十七《禁聚眾》。〕第五禁止漢人田獵和學習武藝,禁止漢人學習蒙古色目文字〔《元史·世祖紀》《元史·順帝紀》。〕,不會武藝就不能打仗了,不懂政府所用的文字,就無法和使用這種文字的人相接觸。這三整套辦法互相配合,構成了天羅地網,銅牆鐵壁。沒有一點漏洞,透不出一點氣,沒有聲音,連耳語也不敢,沒有文字的抗議,連數說歷史都是犯法的。出遠門要有通行證,每一個地方都被孤立了,成為無量數的孤島。沒有消息,好的沒有,壞的也沒有。蒙古人的統治,把這個國度造成一個死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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