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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六


  皇族的祿餉一律由朝廷支給。洪武九年定諸王公主年俸:親王米五萬石,鈔二萬五千貫,錦四十匹,紵絲三百匹,紗羅各百匹,絹五百匹,冬夏布各千匹,綿二千兩,鹽二百引,茶千斤,馬料草月支五十匹;公主已受封,賜莊田一所,每年收糧一千五百石,並給鈔二千貫;郡王米六千石;郡主米千石,以下按比例遞減。[27]親王嫡長子年及十歲,立為王世子,長孫立為世孫,世代承襲;諸子封郡王;郡王嫡長子承襲,諸子封鎮國將軍,孫封輔國將軍,曾孫奉國將軍;帝女封公主,親王女封郡主,郡王女封縣主。公主婿號駙馬,郡主縣主婿號儀賓。凡皇族出生,由禮部命名,成人後由皇家主婚,一生的生活到死後的喪葬全由朝廷負擔。[28]

  〔[27]《明史》卷八十二《食貨志》《俸餉》。〕
  〔[28]《明史》卷一百十六《諸王傳序》。〕

  到洪武二十八年時,皇族人口日益增加,原定的祿餉數量太大,如照數支出,朝廷財政負擔不了,又改定為親王年俸萬石,郡王二千石,鎮國將軍千石;公主和射馬二千石;郡主和儀賓八百石,以下依次遞減。儘管皇族的俸餉減了好幾倍,但是皇族的孳生人口卻增加了百千倍,一百多年後,皇族的人口達到五萬多人,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(公元1550年)皇族近十萬人。[29]嘉靖四十一年統計,全國每年供應京師糧四百萬石,諸王府祿米則為八百五十三萬石,比供應京師的多出一倍多。以洪武後期歲收糧米最多時的數字做基數,諸王府祿米竟占全國收入的四分之一以上。以山西為例,存留地方的糧食一百五十二萬石,可是當地皇族的祿米就要二百十二萬石;河南地方存留只有八十四萬三千石,當地皇族祿米卻要一百九十二萬石,即使把地方存留糧食全數都拿來養活皇族,也還缺少一半,只好打折扣和欠支。

  〔[29]鄭曉《今言》:「今宗室凡五萬餘。」陸楫《蒹葭堂雜著》:『我太祖高皇帝二十四子,傳至今百八十年矣。除以事削籍外,尚有十五府及列聖所封,親支星布海內,共三十三府,今玉牒幾十萬口。」〕

  郡王以上的底數大,還可以過日子,郡王以下就不免啼饑號寒了。即使如此,朝廷財政還是無法應付,又就原數裁減,疏遠的皇族就越發不能過活了。[30]這一大群皇族,法律規定既不能考科舉、做官吏,又不許務農、經商、做工,只許白吃人民的糧食,做不勞而食的寄生蟲。地位高的親王郡王在地方上多數為非作惡,不但淩虐平民,也侵暴官吏;疏遠卑下的皇族有的窮極無聊,對老百姓欺騙敲詐,無惡不作,擾亂破壞社會秩序。[31]而且,人數實在太多了,朝廷照顧不過來,禮部命名怕重複,用金木水火土作偏旁,隨便配上一些怪字,作為賜名,叫人哭笑不得。[32]皇族沒錢賄賂禮部官吏的,不但一輩子沒有名字,甚至到頭髮白了還不能婚嫁。[33]一直到明朝末年,才感到這樣不是辦法,把政治和科舉的封鎖開放了,皇族可以參加考試,可以做官。[34]但是,不久朱明政權就被推翻了。

  〔[30]《明史》卷八十二《食貨志》《俸餉》。〕
  〔[31]沈德符《野獲編》卷四《廢齊之橫》《遼王貴烚罪惡》,《明史》卷一百十八《韓王松傳》,趙翼《二十二史劄記》卷三十二《明分封宗藩之制》。〕
  〔[32]《野獲編》卷四《宗室名》。〕
  〔[33]《明史》卷二百五十一《何如寵傳》。〕
  〔[34]《野獲編》卷四《郡王建白》《宗室通四民業》,《明史》卷一百十九《鄭王傳》,《二十二史劄記》卷三十二《明分封宗藩之制》。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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