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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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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察機關原來是元朝的禦史台,洪武十五年改為都察院,長官是左右都禦史,左右副都禦史、左右僉都禦史。下有監察禦史一百十人,按照布政使司的設置,以一布政使司所轄地區為一道,分掌十三道。職權是糾劾百司,辨明冤枉。凡大臣奸邪,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,百官猥茸貪污舞弊,「學術不正」,和變亂祖宗制度的都可隨時舉發彈劾。監察禦史是七品官,品級和列任的知縣一樣,但是很有權力。 皇帝利用他們來箝制大官,以小制大,以內制外,賦予他們以什麼話都可以說、什麼意見都可以提、什麼大官以至王公都可以告發的權力。這衙門的官員被皇帝看作是耳目,替皇帝聽,替皇帝看,隨時向皇帝報告。也被皇帝看作是鷹犬,替皇帝追蹤、搏擊不忠於皇朝的官民,一句話是替皇帝監視官僚的機關,是替皇帝保持傳統思想、綱紀的機關。監察禦史在朝監察一切官僚機構;出使到地方的,有巡按、清軍、提督學校、巡鹽、茶馬、監軍等職務,其中巡按禦史算是代替皇帝巡查地方,按臨所部,小事立斷,大事奏裁,是最有威權的一個差使。 行政、軍事、監察三個機關分別獨立,不相統屬,都單獨對皇帝負責。官吏內外互用、交流,其地位以品級規定,自從九品到正一品,共九品十八級,官和品一致,內外官升遷、考績、調免都有一定制度,系統分明,職權清楚,法令詳密,組織嚴緊,定員定額,有條不紊,比之唐宋時代的官和職不相符,職權又有行、守、試等區分的混亂情況,大大提高了一步。 在整個官僚機構中,又互相箝制,以監察機關監視一切臣僚,以特務組織鎮壓威制一切官民,以六部管政事,以都督府管軍,大將平時不指揮軍隊,動員復員之權屬於兵部,供應糧秣的是戶部,供給武器的是工部,決定政策的是皇帝。把所有權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上,六部、府、院直接隸屬於皇帝,不但官僚機構更加完備了,效率提高了,皇帝的威權也大大提高了,發展了。同時,全國統一的基礎也比過去時代更加牢固了,堅強了,擴大了。在整個歷史發展來說,從統一國家的逐步鞏固來說,這是一個不可低估的進步。在這個進步的過程中,朱元璋是起了積極作用的。 法律是確定階級壓迫關係的書面文件,確定統治階級的特權和強加於被統治階級種種約束的紀錄,保護、鞏固統治階級和鎮壓被統治階級的具體條文。元朝以法例為條格,非常繁冗,而且,階級關係和民族關係到了明代都已起了巨大的變化,舊條格不能適應新時代的客觀形勢要求了。為了運用法律達到保護和鎮壓的目的,鞏固皇朝的統治,朱元璋于吳元年指令台、省官立法要簡要嚴,選用深通法律的學者,編定律令。經過縝密的研究、商討,在三十年內,更改、刪定了四五次,編成《大明律》。條例簡于《唐律》,精神嚴于《宋律》,是中國法律史上極重要的一部法典。編成後,他又叫人把這部法典裡和人民生活有關部分用口語譯出,叫作「直解」,分發給各府、縣,目的是讓老百姓都能懂,都遵守他的法令,立綱陳紀,達到階級統治的目的。[54] 〔[54]《明史》卷九十三《刑法志》一。〕 歷史的教訓使朱元璋深切明白宦官和外戚對於政治的禍害。他以為漢朝、唐朝的禍亂都是宦官作的孽。這種人在宮廷裡是少不了的,但只能做奴隸使喚,灑掃奔走,人數不可過多,也不可用做心腹耳目:做心腹,心腹病;做耳目,耳目壞。駕馭的辦法,要使之守法,守法就做不了壞事;不要讓他們有功勞,一有功勞就難於管束了。他立下規矩,凡是內臣(宦官)都不許讀書識字。又鑄鐵牌立在宮門,上面刻著:「內臣不得干預政事,犯者斬。」不許內臣兼外朝的文武職銜,不許穿外朝官員的服裝,做內廷官品級不許過四品,每月領一石米,穿衣吃飯公家管。並且,外朝各衙門不許和內官監有公文往來。這幾條規定條條對著歷史上所曾經發生過的弊端,使宦官名副其實地做宮廷的僕役。[55]對外戚干政的預防措施是不許後妃參與政事。 〔[55]《明史》卷七十四《職官志》《宦官》。〕 洪武元年三月即命儒臣修《女誡》,纂集古代賢德婦女和後妃的故事,來教育宮人。規定皇后只能管宮中嬪婦之事,宮門之外不得干預。宮人不許和外邊通信,犯者處死。外朝臣僚命婦按例於每月初一、十五朝見皇后,其他時間,沒有特殊緣由,不許進宮。皇帝不接見外朝命婦。皇族婚姻選配良家子女,有私進女口的不許接受。元璋的母族和妻族都絕後,沒有外家。後代子孫也都遵守祖訓,後妃必選自民家。外戚只給以高爵厚祿,做大地主,不許預聞政事。[56]在洪武一朝三十多年中,宦官小心守法,宮廷和外朝隔絕,和過去的歷史朝代相比,算是家法最嚴的了。 〔[56]《明史》卷一百零八《外戚恩澤侯表序》,卷一百一十三《後妃列傳序》,卷三百《外戚傳序》。〕 其次,元朝以吏治國,法令極為繁冗,檔案堆積如山,吏員從中舞弊,無法追究。而且,正因為公文條例過於瑣細,辦公文辦公事成為專門技術。各衙門的掌印官(長官)有一定任期,剛懂得一點又調職了,而吏則一般是終身職業。結果治國治民的都是吏,不是官了。小吏唯利是圖,不顧封建統治階級的利害,政治——其實是吏治就愈鬧愈糟,吏治損害了官僚地主集團的利益,危害了蒙漢統治階級的利益。朱元璋於洪武十二年立「案牘減煩式」頒發各衙門,簡化了公文,使公文明白好懂,文吏無法舞弊弄權。從此吏員在政治上被斥為雜流,不能做官。官和吏完全分開,吏只能管事務性技術性的工作,官則主持政令,和元代的情形也大不相同了。[57] 〔[57]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二十六,卷一百二十六。《明史》卷七十一《選舉志》。〕 和簡化公文相關聯的還有文章格式的問題。唐、宋以來的政府文字,從上而下的制誥,從下而上的表奏,照習慣都用駢儷四六文體,華而不實。儘管有多少文人主張復古,提倡改革,所謂古文運動,在民間是成功了,政府卻沒有動,還是老一套。同一時代用的是兩種文字,政府是駢偶文,民間是散文。朱元璋很不以為然,以為古人作文章,講道理,說世務,和經典上的話,都明白好懂。像諸葛亮的《出師表》,又何嘗雕琢文字,立意做文章?可是有內容,有感情,有肉有血,到如今讀了還使人感動,想念他的忠心耿耿。近來的文士做文章,文字雖然艱深,意思卻很淺近,即使寫得和司馬相如、揚雄一樣好,人家讀了不懂,又有什麼用!以此,他要秘書(翰林)作文字,只要能夠說明白道理,講得通世務就行,不許用浮辭藻飾。[58] 〔[58]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三十九。〕 他又批評群臣所進箋文:「頌美之辭過多,規戒之言未見,殊非古者君臣相告以誠刁直。今後箋文只令文章平實,勿以虛辭為美也。[59]對臣下一味歌功頌德,不提規戒意見,加以申斥。到洪武六年,索性下令禁止政府文字用對偶四六文體,並選唐柳宗元代柳公綽所作《謝表》和韓愈的《賀雨表》作為箋表法式。[60]這一改革使政府文字簡單、明白,把廟堂和民間打通,現代人用現代文字寫作,對當時文風和文學作品的影響很大。 〔[59]《明太祖實錄》卷十七。〕 〔[60]《明太祖實錄》卷八十五。〕 朱元璋不但提倡古文,反對駢偶文字,還提倡用口語寫成文字,叫作「直解』,用這種方式對各階層人民進行教育工作。龍鳳十二年命儒士熊鼎、朱夢炎修《公子書》和《務農技藝商賈書》。《公子書》是給公卿貴人子弟讀的,這些公子們雖然讀書的機會較多,但一般還不能通曉比較深奧的道理,不如編集古代忠良奸惡事實,用通俗話直解,使讀者易讀易懂,將來即使學業無成就,知道了古人如何立身行事,也有好處。同樣,民間農工商賈子弟,也把他們應該知道的業務知識,用直辭解說,編成書本,用以化民成俗,便於統治。書印成後,頒行全國。[61] 〔[61]《明太祖實錄》卷十六。〕 唐、宋兩代還有一樣壞風氣,皇朝任命宮員的命令發表以後,被任用的官員照例要上辭官表,一而再,再而三,甚至辭讓到六七次,皇帝也照例不許,用文字一勸再勸,直到這人上任才罷休。辭的勸的都在玩文字遊戲,費時誤事,浪費紙墨,還養成虛偽不誠實的風氣。朱元璋認為這樣做作毫無道理,也下令廢止了。 唐、宋以來,皇帝上朝照例用女樂,吳元年六月也廢止了。[62] 〔[62]《明太祖實錄》卷十九。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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