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學達書庫 > 吳晗 > 朱元璋傳 | 上頁 下頁 |
| 三九 |
|
|
|
朱元璋部下分紅軍和儒生兩種人,也就是農民和地主兩個系統。到建國以後,原來由農民出身的將帥也都成為新地主了。這一朝代稱號的採用,使兩個系統的人都感覺滿意。就出自紅軍諸將的觀點來說,他們大多數起自淮西,受了彭瑩玉的教化,其餘的不是郭子興的部曲,就是小明王的故將,或天完和漢的降將,總之,都是明教徒。用大明做新皇朝的稱號,第一表示新政權是繼承小明王的,所有明教徒都是一家人,應該團結在一起,共享富貴;第二告訴人民以明王已經在世,只此一家,其他的全是冒牌,不要相信;第三使人民安心,老實本分,享受明王治下的和平合理生活。就出自地主的儒生集團的觀點來說,他們固然反對明教,和紅軍處於敵對地位,用盡心機,勸誘朱元璋背叛明教,放棄階級鬥爭,暗殺小明王,另建新朝代。可是,對於這一朝代稱號,卻用儒家的看法來理解。明是光明、是火,分開是日月二字,古禮有祀「大明」,朝「日」夕「月」的說法。千多年來「大明」和日月都是朝廷的正祀,無論是列做郊祭或特祭,都為歷代皇家所重視、儒生所樂於討論的。而且,新朝是起於南方的,和以前各朝從北方起事平定南方的恰好相反,拿陰陽五行之說來推論,南方為火,為陽,神是祝融,顏色赤;北方是水,屬陰,神是玄冥,顏色黑。 新朝建都金陵,是祝融的故墟。[6]元朝建都北平,起自蒙古大漠。那麼,以火制水,以陽消陰,以明克暗,不是恰好相勝?再則,歷史上的宮殿名稱有大明宮、大明殿,古神話裡「朱明」一詞又把皇帝的姓和朝代稱號聯在一起,尤為巧合。因此,儒生這一系統也贊成用這一朝代稱號。這兩種人出發點不同,結論卻取得一致。[7] 〔[6]袁義新《鳳陽新書》卷一《太祖本紀》:「本姓朱,本祝融。祝融,帝顓頊子,為帝嚳火正,有大勳於天下,故別為祝融。在國臣(柯)仲炯言:『……太祖定鼎金陵,則祝融之故墟也。……故建國號大明,其有祖也。夫祝融大明,容光必照。……所以我太祖以大明建國,亦以大明光天,中天下而立,定四海之民,所重民曆,以示三綱五常,以昭日用,以引趨光而避凶,此皇明治天下,潛移默化之大旨,所以四海來朝,亦以是賜之耳。知此道者,其可以語我太祖取號大明之秘義乎?故漢德若水,我皇明其德如日月之代明,漢得地道,我皇明得天道,三統之義,皇明統於天矣。』」〕 〔[7]吳晗《讀史劄記》《明教與明朝》。〕 在元末二十年的波瀾壯闊的階級鬥爭中,被統治者組織武裝力量,所標榜的是「明王出世」和「彌勒降生」的預言。朱元璋是深深明白這類預言、這類秘密組織的鼓動意義的。正因為他是明教徒,正因為他曾崇奉彌勒佛,正因為他是從明教和彌勒教的秘密傳播得到機會和成功,成為新興的統治者,他要把手創的這份產業永遠保持下去,傳之子孫世代,決不許可別人學他的榜樣,危害他的統治。而且,大明已經成為皇朝稱號了,更不能容許對這稱號有所褻瀆。 因此,他做皇帝的第一年,就用詔書禁止一切邪教,特別是白蓮社、大明教和彌勒教。接著把這禁令寫成法律條文,《大明律》《禮律》《禁止師巫邪術》條規定:「凡師巫假降邪神,書符咒水,扶鸞禱聖,自號端公、太保、師婆,妄稱彌勒佛、白蓮社、明尊教、白雲宗等會,一應左道亂正之術,或隱藏圖像,燒香集眾,夜聚曉散,佯修善事,扇惑人民,為首者絞。為從者各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」句解:「端公、太保,降神之男子;師婆,降神之婦人。白蓮社如昔遠公修淨土之教,今奉彌勒佛十八龍天持齋念佛者。明尊教謂男子修行齋戒。奉牟尼光佛教法者。白雲宗等會蓋謂釋氏支流派分七十二家,白雲持一宗如黃梅、曹溪之類是也。」明尊教即明教,牟尼光佛即摩尼。《昭代王章條例》:「左道惑眾之人,或燒香集徒,夜聚曉散,為從者及稱為善友,求討佈施,至十人以上,事發,屬軍衛者俱發邊衛充軍,屬有司者發口外為民。」善友也正是明教教友稱號的一種。《招判樞機定師巫邪術罪款》說:「有等捏怪之徒,罔顧明時之法,乃敢立白蓮社,自號端公。拭清風刀,人呼太保。嘗雲能用五雷,能集方神。得先天,知後世。凡所以煽惑人心者千形萬狀。小則人迷而忘親忘家,大即心惑而喪心喪志,甚至聚集成黨,集党成禍,不測之變,種種立見者,其害不可勝言也。」[8]明確指出封建皇朝對人民秘密結社的恐懼,必須嚴刑禁止。溫州、泉州的大明教,從南宋以來就根深蒂固流傳在民間,到明初還「造飾殿堂甚侈,民之無業者鹹歸之」。深為封建皇朝所忌恨,便藉口它名犯國號,教堂被毀,教產被沒收,教徒被逐歸農。[9]宋、元以來的明州,也改名為寧波。[10]明教徒在嚴刑壓制之下,只好再改換名稱,秘密活動,成為民間的地下組織了。這一系列措施,顯示了當時階級鬥爭的情況。 〔[8]《昭代王章》,《明律》十一禮一,王世貞《名卿績紀》卷三《李善長傳》:「洪武元年,高帝幸汴還。……又請禁淫祀白蓮社、明尊教、白雲巫覡,抉鴦禱聖書符咒水邪術,詔可。」〕 〔[9]宋濂《藝園續集》四《故岐甯衛經歷熊府君墓銘》,何喬遠《閩書》七《方域志》。〕 〔[10]呂毖《明朝小史》卷二。〕 元末農民起義,是通過秘密宗教的組織活動發動起來的,目的是推翻蒙漢地主統治階級。現在,明封建皇朝用嚴刑取締、壓制秘密宗教,目的卻是維護、鞏固封建皇朝的統治。但是,階級鬥爭是不能用封建政權的法令壓制下去的,只要封建政權的性質不變,階級鬥爭就永遠不會停止,「野火燒不盡,春風吹又生」。這是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必然規律,是任何人也阻止、抗拒不了的。 彌勒教等秘密宗教在民間傳播的情況,特別是江西地區的情況,從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告戒人民的話裡可以看出來。他說:「元政不綱,天將更其運祚,而愚民好作亂者興焉。初本數人,其餘愚者聞此風而思為之,合共謀倡亂。是等之家,吾親目睹。……秦之陳勝、吳廣,漢之黃巾,隋之楊玄感、僧向海明,唐之王仙芝,宋之王則等輩,皆系造言倡亂者。致干戈橫作,物命損傷者多。比其事成也,天不與倡亂者,殃歸首亂,福在殿興。今江西有等愚民,妻不諫夫,夫不戒前人所失,夫婦愚于家,反教子孫,一概念誦南無彌勒尊佛,以為六字,又欲造禍,以殃鄉里。……今後良民凡有六字者即時燒毀,毋存毋奉,永保己安,良民戒之哉!」[11]他也講歷史的經驗教訓,把從陳勝、吳廣以來直到元末農民起義,都歸結為「作亂」、「倡亂」,後果是「物命損傷者多」,也就是破壞社會生產力,阻止社會發展、前進,立場是十分堅定的。還特別指出凡是造言首事的都沒有好下場,「殃歸首亂」。他自己呢,是後起的、跟從的,是叛變了農民革命的,成了事業,所以「福在殿興」。他苦口勸人民脫離彌勒教,不奉六字,勸人民不要首事造禍,翻來覆去地說。但是,他所說的「愚民」,還是好作亂,還是「聞此風而思為之」。 〔[11]明太祖《大誥三編》《造言好亂第十二》。〕 從洪武初年到永樂七年(公元1409),小明王在西北的徒黨仍然很活躍,王金剛奴自稱四天王,其党田九成自稱後明皇帝,年號仍用龍鳳。何妙順號天王,高福興自稱彌勒佛。帝號和年號都直接繼承小明王,根本不承認朱元璋的統治,前後攻破屯寨,殺死官軍。直到洪武三十年九月,才被鎮壓下去,單是「脅從」被宥為軍的就有四千多人,規模之大是可想而知的。[12]此外,龍鳳十一年八月,羅平縣藍醜兒詐稱彭瑩玉,「造妖言以惑眾」,鑄印章,設官吏。洪武三年九月,青州民孫古樸等自號黃巾賊,襲擊莒州,殺同知牟魯。六年正月蘄州王玉二聚眾燒香起事。四月羅田縣王佛兒自稱彌勒佛降生,傳寫佛號。十一年正月五開洞「蠻」吳面兒以「邪法惑人」起事,直到十八年七月才被湯和以計誘捕,俘獲四萬餘人。十二年四月成都嘉定州眉縣彭普貴也以「妖言惑眾」起兵。閏五月,陳友諒余部王玉兒起事。十四年八月四川廣安州山民有自稱彌勒佛者,「集眾惑人」。十九年五月,福建將樂縣陽門庵僧彭玉琳初名全無,用行腳至新淦,自號彌勒佛祖,燒香聚眾,作白蓮會,自稱晉王,置官屬,建元天定。 〔[12]《明成祖實錄》卷九十,沈德符《野獲編》卷三十《再僭龍鳳年號》。〕 二十一年五月,袁州府萍鄉縣民有自稱彌勒佛「惑民者」。七月,甯都衛擒獲大笑山「妖賊」偽招討週三官等三十一人械送京師。二十四年三月袁州分宜縣民以「左道惑眾」。九月,寧波府有僧稱白蓮宗,會合男女,聚眾燒香。[13]起義地點包括陝西、湖北、山東、四川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廣等省,都是過去彌勒教、明教、白蓮社長期活動過的地方。特別是西系紅軍的根據地蘄州、羅田,不但在洪武朝,直到永樂時,還在發生反抗鬥爭。如永樂四年蘄州廣濟縣「妖僧」守座聚男女立白蓮社,毀形斷指,假神扇惑被殺。七年在湘潭,十六年在保定,都有彌勒教徒起事失敗的紀錄。湘潭的起事頭目是從江西來的。保定的頭目演說《應劫》《五公》諸經,發展到真定、容城、山西洪洞等縣人民皆受戒約。[14]以後直到明亡,這些秘密宗教仍然不斷在各地傳播和暴動。 〔[13]均見《明太祖實錄》。〕 〔[14]《明成祖實錄》卷五十六、九十六、二百。〕 只要封建地主階級仍然在統治,通過秘密宗教組織起來的農民暴動就永遠不會停止,封建朝廷的法令和暴力鎮壓是無能為力的。 |
| 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|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