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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

  ▼第一章 流浪青年

  ▼一、小行童

  元順帝至正四年(公元1344年,元順帝妥懽帖木兒在位的第十二年)的上半年,淮河流域的人民遭受了嚴重的災難,旱災,蝗災,還加上瘟疫。

  好幾個月沒見過雨了,禾苗被曬得乾癟枯黃,田地裂成一條條龜縫,眼見得收成沒有指望了,誰也想不出辦法。到處在祈神求雨,祝告龍王爺顯神通,老年人穿著白麻布短衫,光著頭,跪在太陽地恭恭敬敬向龍王爺磕頭許願,孩子們腦瓜上戴著枯柳枝圈在廟裡躥出躥進,嗩呐、鑼鼓吹打得震天價響,和尚們個個眉開眼笑。一連求了多少天,還是熱辣辣的大太陽,連一絲兒烏雲也沒影子。農民們正像在熱鍋上螞蟻轉時,又來了漫天遍野的蝗蟲,把穗上稀稀的幾顆粟粒也吃得一乾二淨。地方上有年紀的人都是愁眉苦臉,唉聲歎氣,說活了這麼大歲數,還沒見過這樣年景,這日子沒法過了!

  地方官府呢?除了會向老百姓勒詐錢財,關老百姓坐班房,打板子追逼欠的錢糧以外,誰還管你天晴還是天陰!

  不料禍不單行,鬧了天災,又鬧起瘟疫來了。濠州(今安徽鳳陽)鐘離太平鄉的人,接二連三地病倒。人們已經吃了好些日子草根樹皮了[1],一得病就挺不住,開頭只覺得渾身無力氣,發高熱,接著便上吐下瀉,不過兩三天就斷了氣。起初人們還不十分理會,到了一個村子一天死去十幾、幾十個人,家家戶戶死人,天天死人的時候,才明白這是鬧瘟病,不由得著慌起來,不管「在數的難逃」的老話,還是逃命要緊,各村莊的人攜兒帶女,像螞蟻搬家似的投奔遠處親戚朋友家去了。不上十天工夫,太平鄉數得出的十幾個村子,鬧得人煙寥落,雞犬聲稀,顯出一片淒涼黯淡的景象。

  〔[1]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三十九:「洪武二年三月丙申,上以旱災相仍,因念微時艱苦,乃祭告淳祖、淳後曰:因念微時皇考皇妣凶年艱食,取草之可茹者雜米以炊,艱難困苦,何敢忘也。」〕

  孤莊村[2]朱五四一大家人,不到半個月時光,死了三口。朱五四老爹六十四歲了,四月初六故去,初九大兒子重四也死了,到二十二那一天五四的老伴陳二娘又死了。五四的二兒子重六和小兒子元璋(原名重八,後名興宗[3])眼看著大人一個個死去,請不起郎中,也抓不起藥,只急得相對痛哭。[4]尤其為難的是家裡停了幾口屍,手頭沒有一貫鈔,一錢銀子,買不了棺木,老放著總不是歸結,無論如何總得先找塊地埋下才是。可是地呢?自己連一巴掌大的也沒有。想來想去,只好去哀求田主劉德,想來作了幾年的主客,從未欠過租,落過不是,到了這步田地,總該施捨施捨吧。誰知不但不答應,反而挨了一傾臭駡。[5]正沒計較處,鄰居劉大秀[6]、婁大娘老兩口走上門來,埋怨元璋兄弟,怎麼不找劉大伯,倒去找別人,白討沒趣。原來劉大秀的小兒子劉英和元璋常在一起玩耍,是好朋友,适才也在劉德家,看了元璋兄弟哭哭啼啼,心裡十分難過,回家告訴爹媽,劉大秀和朱五四緊鄰相住,同在一個社,又和五四年紀差不多,合得來,經常說個閒話兒。因此,劉英一說,兩老一合計,就來找元璋兄弟了。[7]當下元璋兩兄弟磕頭謝過了,算是葬地有了著落。但是,衣衾呢,棺材呢,還是沒辦法,再也無處去求人,只好將就,把幾件破衣衫包裹了,抬到劉家地上安葬。兩兄弟一面抬,一面哭,好容易抬到山坡下,突然間風雨交加,雷轟電閃,整個天像塌下來似的,兩兄弟躲在樹下發抖。約夠一頓飯時,雨過天晴,到山坡下一看,大吃一驚,屍首不見了,原來山坡土松,一陣山洪把坡上的土沖塌了,恰好埋了屍首,厚厚的一個土饅頭,俗話叫做「天葬」。[8]三十五年後,朱元璋寫《皇陵碑》時,還覺得傷心:「殯無棺槨,被體惡裳,浮掩三尺,奠何肴漿!」

  〔[2]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一,《明太祖文集》卷十四《禦制皇陵碑》,光緒《鳳陽縣誌》卷十劉繼祖,三書都作孤莊村。沈節甫《紀錄彙編》本《天潢玉牒》作太平鄉縣莊村是錯誤的。〕

  〔[3]宋元以來的封建社會,平民百姓沒有職名的一般不起名字,只用行輩和父母年齡合算一個數目作為稱呼。例如俞樾《春在堂隨筆》卷五:「徐誠庵見德清《蔡氏家譜》有前輩書小字一行云:元制庶人無職者不許取名,止以行第及父母年齒合計為名,此于《元史》無征。然證以明高皇所稱其兄之名,正是如此,其為元時令甲無疑矣。見在紹興鄉間頗有以數目字為名者,如夫年二十四,婦年二十二,合為四十六,生子即名四六。夫年二十三,婦年二十二,合為四十五,生子或為五九,五九四十五也。以上並徐君說。余考明勳臣開平王常遇春曾祖四三,祖重五,父六六。東甌王湯和曾祖五一,祖六一,父七一,亦以數目字為名,又考洪文敏《夷堅志》所載宋時雜事,如雲興國軍民熊二,又雲劉十二鄱陽城民也,又雲南城田夫週三,又雲鄱陽小民隗六,又雲符離人從四,又雲楚州山陽縣漁者尹二,又雲解州安邑池西鄉民梁小二,又雲董小七臨川人,又雲徽州婺源民張四,又雲黃州市民李十六,其僕崔三,又雲鄱陽鄉民鄭小五,又雲金華孝順鎮農民陳二,諸如此類,不可勝舉。又載陽武四將軍事雲,訪漁之家,無有知之者,亦不曾詢其經第,識者疑為神雲。按言姓第,不言姓名。疑宋時裡巷細民,固無名也。」晗按:宋代平民姓第見於《清明集》戶婚門的很多,如沈億六秀,徐宗五秀,金百二秀,黎六九秀之類。《明太祖文集》卷五賜署令汪文、劉英勅:「今汪姓劉姓者見勤農於鄉里,其人尚未立名,特賜之以名,曰文,曰英。」汪文、劉英的年齡假定和朱元璋相去不遠,公元1344年約年十七八歲,到洪武初年已經四十多歲了,尚未立名。和俞樾所疑印證,可見宋元以來平民無職不起名字的情況。據潘檉章《國史考異》卷一引承休端惠王《統宗繩贄錄》,元璋的父親五四名世珍,大哥重四名興隆,二哥重六名興盛,元璋重八,原名興宗,這些名字大概都是後來追起的。〕

  〔[4]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一,卷十八。〕

  〔[5]《明太祖文集》卷十四《禦制皇陵碑》。晗按《皇陵碑》有二本,一危素撰,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三十七:「洪武二年二月乙亥,詔立皇陵碑,先命翰林侍講學士危素撰文,至是文成,命左丞相宜國公李善長詣陵文碑。」一為朱元璋自己寫的:「洪武十一年四月,以皇陵碑記皆儒臣粉飾之文,特述艱難,明昌運,俾世代見之。」一為散文,一為韻文。二文並見郎瑛《七修類稿》卷七,後文也收入沈節甫《紀錄彙編》卷一。〕

  〔[6]徐禎卿《翦勝野聞》作劉大秀,《天潢玉牒》及高岱《鴻猷錄》作劉繼祖。沈德符《野獲編補遺》義惠侯條,劉繼祖字大秀。晗按:秀也是宋元以來的民間稱謂,注三引《清明集》戶婚門之外,如洪邁《夷堅甲志》十一:「……問之曰:五秀何為至此?原注:何第五秀者其人呼秀才雲。」明初南京有沈萬三秀。秀和郎有區別。王應奎《柳南隨筆》卷五:「江陰湯廷尉《公餘日錄》云:明初閭裡稱呼有二等,一曰秀,一曰郎。秀則故家右族,穎出之人,郎則微裔末流,群小之輩。稱秀則曰某幾秀,稱郎則曰某幾郎,人自分定,不相逾越。」光緒《鳳陽府志》卷十:「繼祖父學老,仕元為總管。」「是故家右族,行一,故稱大秀。」〕

  〔[7]《明太祖文集》卷一《追封義惠侯劉繼祖誥》:「朕昔寒微,生者為衣食之苦,死者念無陰宅之難。籲,艱哉!爾劉繼祖發仁惠之心,以己之沃壤慨然惠朕。朕得斯地,樂葬皇考妣於是,至今難忘。」光緒《鳳陽縣誌》卷十《劉繼祖》。〕

  〔[8]徐禎卿《翦勝野聞》,王文祿《龍興慈記》,王鴻緒《明史稿·太祖紀》。〕

  元璋又吃了些日子草根樹皮,鄰居汪大娘娘兒倆看著他孤苦可憐,也不時招呼著吃一頓兩頓,胡亂混了一陣。想想不是久計,只好挨村子找零活做。誰知大戶人家都已逃荒避瘟走了,貧民小戶自己都在挨餓,怎麼雇得起人?一連奔波了好些天,到處碰壁。一天,從鄰村找活回來,路過父母墳地,懶得回家了,蹲在墳邊,沉思如何來打發日子,對付肚子。

  他長得身材高大,黑黑的臉盤,高高的顴骨,大鼻子,大耳朵,粗眉毛,大眼睛,下巴比上顎長出好幾分。整個臉型像一個橫擺著立體形的山字,腦蓋門上一塊骨頭突出,像個小山丘。樣子雖不好看,卻很勻稱,顯得威嚴而沉著,誰只要見他一面,再也忘不了他那個怪長相兒。

  小時候替田主看牛放羊,最會出主意鬧著玩,別的同年紀甚至大幾歲的孩子都聽他使喚。最常玩的遊戲是裝皇帝,你看,雖然光著腳,一身藍布短衣褲全是窟窿補丁,破爛不堪,他卻會把棕櫚葉子撕成絲絲,紮在嘴上作鬍鬚,找一塊破水車板頂在頭上算是平天冠,土堆上一坐,讓孩子們一行行,一排排,畢恭畢敬,整整齊齊三跪九叩頭,同聲喊萬歲。

  又最有擔當。有一天,忽然餓了,時候早又不敢回家,怕田主罵。同看牛的周德興、湯和、徐達許多孩子也都說餓,大家越說餓,肚子裡咕嚕得越凶。這個說有一碗白麵條吃才好,那個又說真想吃一塊白切肉,又有人說肉是財主們吃的,不知道是什麼味道。說得個個人的嘴都流涎了。猛然間元璋大喊有了,大家齊聲問什麼?元璋笑著說,現成的肉放在面前不吃,真是呆鳥!大家還不明白。元璋也不再作聲,牽過一條花白小牛娃,放牛繩捆住前後腿,周德興趕緊抄著斫柴斧子,當頭就是一斧,湯和、徐達也來幫著剝皮割肉,別的孩子們揀些乾柴枯樹葉,就地架上幾塊石頭,生起火來,一面烤,一面吞,個個眉飛色舞,興高采烈。不一會兒,一條小牛娃只剩一張皮一堆骨頭一根尾巴了。這時太陽已經落山,山腳下村莊裡,炊煙嫋嫋,是該回家的時候了。驀地有一個孩子省悟了,小牛吃了如何去見田主?大家面面相覷,想不出主意,互相埋怨,亂成一團。元璋一想,主意是自己出的,責任也該承擔起來,不能連累別人。拍胸膛說我一個人認了,大家不要著急。也真虧他想得好主意,把小牛娃皮骨都埋了,拿土把血跡掩蓋了,把小牛尾巴插在山上石頭縫裡,說是小牛鑽進山洞裡去了,怎樣拉也拉不出來了。孩子們齊聲說好。當晚元璋挨了田主劉德一頓毒打,被趕回家,雖然吃了苦,丟了飯碗,卻由此深深得到夥伴們的信任,認為他敢作敢為,有事一身當,大家心甘情願把他當作自己的頭目。[9]

  〔[9]王文祿《龍興慈記》。〕

  元璋是元天曆元年(公元1328年)九月十八日未時生的,虛歲十七,實在還不滿十六周歲。父親是老實本分人,做了一輩子佃客,受了一輩子田主的氣,頭髮鬍子全花白了,還撈不著一巴掌地。搬了一輩子家,早年從泗州盱眙縣(今安徽盱眙)遷到靈壁縣(今安徽靈璧),又遷到虹縣(今安徽泗縣)。到五十歲時又遷到鐘離東鄉,種了十年地,被田主無故奪佃,沒奈何又遷到西鄉,四年前才搬到這孤莊村來[10]。你說朱五四沒長性,喜愛搬家?那倒也不是。原來一百個田主大戶竟有九十九個是黑良心的,窮人送上押佃錢,說盡好話才佃了幾畝地,天不亮就起床,月亮出來還在地裡作活,出氣力,流汗水,一年忙碌到頭,算算收成,十成裡頭竟有六成歸了地主。佃戶左施肥,右戽水,把地服侍得肥了一些,生地改成熟地,正好多收一點糧食的時候,田主立刻就加租,不肯加就退佃,划算一下,竟是白幹活,一點糧食也剩不下,只好搬家另覓大戶。忍下去吧,三兩年後還是得被攆走。告官府吧,那裡沒有窮人的理可說。因之,朱五四雖然拖兒帶女,在一個地方老是住不滿十年,而且,老是替大戶開生荒地,好容易收成多了一點,就得走路。他從不吝惜自己的力氣,也省吃儉用,低頭下氣,卻一輩子被田主作踐欺侮,到死後連一片葬身之處也沒有。

  〔[10]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一《天潢玉牒》。〕

  元璋想了又想,自己還是走父親的老路,一輩子替田主做牛馬,挨餓、受氣、被攆、流浪?不行,不能再做牛馬了!可是,不做佃戶,要自己有地啊,沒地,有力氣也沒處使。地從哪裡來?買,沒有錢。給,誰給你?想到這裡,他又茫然了,沒有別的出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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